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回应「边缘化」的思考

2006-05-15
「十一五规划」对全国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港府应把握「十一五规划」为中港关系创造新的发展方向。
香港的文化创意产业在本土市场的发展已呈现饱和状态。
  今年三月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国家「十一五(二零零六至二零一零年)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会见传媒时,回应传媒的提问,表示香港不会被「边缘化」,更指「十一五规划」首次把香港及澳门纳入规划,确保中央会统筹中、港经济协调,中央将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旅游、资讯等服务业,并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及航运中心地位,确保香港可分享内地经济增长的利益。

回应「边缘化」的港式答案

  香港媒体回应「边缘化」恐惧症的自然反应,是着急寻找中国社经蓝图里香港的位置,藉以安抚读者过敏的神经。受焦虑和不安情绪躯使,本地媒体对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联同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所共同进行的《二零零六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报告特别感兴趣,更视之为追踪报导的热点。该报告对二百个中国城市进行排名;香港纵使经济增长势头排名一百九十八位,但在多项指标中排居首位,综合竞争力仍排行第一。港式新闻在这类报导一贯的处理手法是老调重弹,视报告为香港优势的预警器;即若比较本港与内地城市的长短,香港虽竞争力未失,但潜伏隐忧尚在,故港人要居安思危云云。

  藉竞争力指标来反映中港两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事实上并不能纾缓港人的「边缘化」恐惧症。「边缘化」的迷思源于香港未知如何调适与内地的关系,对香港在内地所能扮演的角色和功能感到迷惑,亦未能预见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威胁。对香港角色的疑惑,「十一五规划」把港区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反而更具象征意义,至少它确认香港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总体蓝图的板块,而香港经济的「四大支柱」是其传统优势,也是一国两制下中央政府着意保存的角色和功能。但令人感到困惑的是,香港应怎样看待「十一五规划」与本地经济发展的关系?中港两地的互动和整合,又透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

  本港决策机关对相关问题的回应,只停留在事务层面的思考,认为通过拓展CEPA的内容、鼓励内地城市更多居民访港旅游,或加快中港两地金融业务的往来,就可以建立两地互惠互动的关系。但这种思考方式有其局限,尤不能为中港关系创造新的发展方向。

解读「十一五规划」

  探讨香港在未来中国版图的位置,有必要跳出上述事务性思维的框框,从新的高度检视香港的定位策略,而建立新思维的起点,则在于解读内地经济规划的逻辑。本文不拟就「十一五规划」进行通盘的分析,它把焦点放在规划的总体原则及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规划,并试图探讨本地公共政策,如何为创意产业融入内地经济版图塑造有利的环境。

  「十一五规划」是中共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是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一部份,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发展远景规订目标和方向。但一九五零年代以来指令经济带来沉重的恶果,大众对所谓计划经济不无介心。海外媒体(包括香港)也习惯把计划经济等同设立硬指标,以行政方式粗暴干预经济活动,但这种观点对近年内地经济的规划却显得愈来愈不适用。

  「十一五规划」虽然设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表一见部份指标),但不少指标都属「预期性」;所谓预期性指标是依靠市场主体自行实现,而政府的职责在于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及市场环境,并通过引导社会资源配置,争取实现的目标。规划也包括一些「约束性」指标,但控制污染物、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医疗服务覆盖率等领域,有关内容在海外国家也属政府行为的领域。这种把市场行为与政府责任进行明确区分的做法,在过去的五年规划只能隐晦言谕,但「十一五规划」却以更显著的方式作申述。

  「十一五规划」涉及的范围广泛,要巨细无遗地进行分析,非本文所能及。笔者拟探究规划的主要思路,并从中港两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说明两地文化经济领域融合的可能性。「十一五规划」的重点,是强调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奠下转型的基础,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金和物质要素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带动转变。在这前提下,规划强调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引导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包括产业基地、跨国高技术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重点发展的专项包括「集成电路和软件」、「新一代互联网」等产业。

  此外,扩大服务业占经济结构的比例是重点发展策略;教育、文化、出版、广播影视和动漫、数码内容产业等领域,均属创新发展的领域。至于促进这些行业的政策,可分下列各项:
(一)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
(二)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
(三)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
(四)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采取积极的财税、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的发展;
(六)健全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七)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十一五规划」也考虑到区域经济的布局和互相协调的问题,提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区及推进西部开发等纲领;已形成城市群发展格局的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区域,将继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达致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的目标。

从边缘走向区域经济的思考

  总括而言,规划预示未来数年主导国内经济发展的政策方向,尤其以科技、文化创新做核心,推动优化产业结构、市场环境和推动服务业发展,以至因应区域经济互相协调进行规划,相关的施政也会陆续实施。当然,这些规划纲领属「指导思想」,如何实施还要端视各地的具体规划和配合。

  香港的文化创意产业在本土市场的发展已呈现饱和状态;过去八年,文化创意产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介乎3.8%至4.1%,显示该产业群并未能在本土经济迅速扩张。它的发展前景,将视乎产业能否成功拓展内地以至海外市场的份额。

  事实上本港文化创意企业已纷纷北上,影视电影业通过合资合拍等方式参与内地市场,建筑及设计业北上提供服务,以至软件业的主要项目多来自内地市场,大趋势说明文化企业已调整策略,把发展市场的重心转移到内地市场。在这背景下,港府的中港经济政策应作出怎样的调整,以配合产业的北上策略,同时又把握「十一五规划」提供的发展空间?

  因应「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空间布局,两地经济关系应立足区域性经贸格局,港府较早前提出加强与泛珠三角地区的联系,路径虽正确,但具体合作的对象应以市为单位,以深圳、广州等重点城市商谈引进港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同类合作框架应延伸至华北、华东地区,前者以北京、天津市为重点,后者以上海及杭州做枢纽。由于这些城市熟悉制订「十一五规划」,内容也以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为重点,港府若能引导港资投入当地经济发展,并与当地市政府商讨完善支援配套的工作,为本地文化创意企业在当地的发展,提供更佳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其次,本港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一直以来缺乏发展重点,港府有必要考虑按择优原则订立重点发展领域,除考虑个别产业的发展潜力外,还需要兼顾内地不同省市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政策,试图为本地企业与内地城市的促进产业改造政策相互配合。企业开拓内地市场不单展示经贸关系的发展,而且过程中更涉及科技合作、专业教育、文化以至非营利性活动的交流。本港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科研机构、专业团体、教育工作者有丰富的经验,可承担和推动民间曾面的交流,建立非官式的协作关系,而港府应当提供有力的支持。这三方面(区域空间、产业和民间)的合作关系如何衍生出具体的政策内容,是下阶段讨论的事情,也是企业和各民间组织与政府急须凝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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