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构Wi-Fi无线城市应有的关注

2007-08-14
GovWiFi为香港建构无线城市踏出第一步。
  早前,香港政府宣布推行「政府WiFi通」(GovWiFi)服务,在三百五十个人流较多的政府场地提供免费Wi-Fi无线上网服务,令互联网用户和传媒对香港终于成为「无线城市」,出现一阵憧憬的期望。当然,「政府WiFi通」只在政府拥有的部份场所提供,与全城覆盖有很大距离,但这也不失为值得支持的第一步。

  不过,本地传媒始终像不安于报导这「好消息」,总要找出些问题似的,一时说将来服务连即时讯息(IM)软件都不准用,二时又说不法之徒利用公共地点进行不法活动,难于追查等。其实,实情是否如此令人忧虑?笔者不以为然,须知港府行事安全系数要求之高,这些问题岂会之前未有考虑?

网络保安成招标重点
  有报章从政府所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料得悉,中标的承办商,除了要为服务设防火墙等防止黑客入侵的系统和网页内容过滤服务之外,也要求系统须有能力阻截点对点档案分享,甚至阻止即时通讯(例如MSN、ICQ、Yahoo messenger等)和通话软件(像Skype等)的使用。而报导的内容,就集中注意在服务「拟禁用MSN」。

  但后来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澄清,有关对即时通讯软件的限制,只是「技术要求」。笔者也倾向相信,应用具体容许使用与否,是未有定案的,而即时通讯软件是网民上网的重要应用,政府要有很好的理由方可「禁用」;而另外有业界估计,通话软件可能禁用,是为了避免网民藉此作免费长途电话通话,但笔者也不太同意,因为 Skype这些网络话音通讯服务在香港是合法的,政府没道理禁止,也犯不韫O人以为是为了帮助电讯公司。其实,理由可以是为了有法子在图书馆不准人打电话这么简单。反而,用户若然认为服务应要容许即时通讯和通话软件,就应该即时开始争取,向当局反映意见,争取「保留IM」,那么就不要等,应及早向当局反映。就算是BT,也不应全面被禁,因为技术是中立的,也可以被用作传送合法内容的大型档案。所以,禁止以上各种内容,可能不符合技术中立原则。

  另一方面,政府计划防止在公共场所热点上网的网民浏览不良网站,包含「色情或淫亵、赌博、游戏、毒品、种族或憎恨」内容,本地媒体却似乎很受落,对此「过滤」反而没有追下去。究竟由谁界定何谓以上各类争议内容?如果连游戏也不容,会否连很多教育性内容也牺牲了?在外国,往往反而有网络和公民自由团体,反对在例如图书馆作过份甚至任何的过滤,也会得到传媒就平衡资讯自由的问题作分析报导。

  另外,警方也加入,指有不法之徒「夺网」,用假卡购物时使用他人登记的无线网络,趁无线网络系统只会显示被入侵者的电脑的IP地址,「嫁祸」他人。其实,这些行为都有技术方法处理。传媒喜欢报忧,始终「政府WiFi通」尚未起步,各方想得太过负面,不是好事,亦无必要。

  话说回来,「政府WiFi通」作为香港建立「无线城市」过程中,只不过是第一步,之后那两步也同样值得关注:首先,是政府以象征式租金,提供天桥和灯柱等公共设施,让网络供应商安装Wi-Fi无线接达点,使业界扩充无线网络的覆盖范围至室外公共地方,解决过去不容许网络供应商「过街」的问题;另外,就是宽频无线网络服务,包括WiMAX,的发牌。前者在媒体得到的跟进不多,究竟有多少网络商有意参与,和覆盖范围的计划为何?

参考外地发牌经验
  在宽频无线网络服务发牌方面,其实在港府宣布「政府WiFi通」的差不多同时,台湾也公布了六家运营商获得移动WiMAX牌照,但本地媒体虽然每每喜欢向业界追问「香港发展是否已落后」,却鲜有把其他地区的新发展作比较分析。

  台湾的发牌过程进行得很快,前后三数个月从申请至发牌已经完成;台湾分南、北两区出牌,每区三张牌照。结果,北区中标者为:威迈思电信、创一投资、大众电信;南区为:远传电信、威达有线、大同电信。当中,威迈思电信是威宝电信与东讯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而威宝电信与远东集团旗下的远传电信都是台湾3G流动电讯商,大众集团的大众电信是台湾PHS流动电讯商,威达有线是台中地区有线电视服务商。而台湾发牌有一特别之处,就是在每区「预留」一张牌照给新晋电讯营运商,结果,这些牌照落入创一投资这新兴财团,和大同集团开设的大同电信手上。

  台湾这次发牌特别之处,是大部份主要流动、固网以至有线电视等电讯服务商都落了空,像中华电信、台湾固网、东森宽频等。显然当局相信,既有大型电讯业务的公司,因为业务重复,自己打自己,原有运营商的垄断,和既有投资会使其对WiMAX的发展有「角色冲突」引致的阻碍态度,恐怕反而未必会大力推动WiMAX发展。

未来发展趋势
  WiMAX发展趋势中,原非电讯公司的重要性愈来愈高。另一个例子在美国,Google为了提升其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竞争力,与美国第三大移动服务商Sprint达成合作协议,未来将在Sprint正在建设中、将于二零零八年初推出的WiMAX网络,提供包括搜索、电邮、日历和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服务,而Sprint将为开发者提供开放标准介面,以助Google应用发展,能在多种支援WiMAX的设备上运行,包括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二零零五年,Google在加州硅谷Mountain View为市民提供免费Wi-Fi接入,利用路灯柱来安装接入点,市政府不需为无线网络投资,所有安装和维修费用都由Google承担,公用工程费用由市政府支付,然后由Google全额偿还,还会获得一些收益。因为允许Google将设备安装在市政所有的路灯杆上,市政府方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但Google显然希望利用这网络为试验场,证明其营运全市范围Wi-Fi接入的能力。Google的尝试,是否意味着未来无线宽频服务重点,甚至盈利点,主要都不在电讯服务方面,应用和内容反而更重要。

  香港要发展「无线城市」,有很多事比政府稍作先导推行的「政府WiFi通」有更重要的长远影响,希望社会能更有效地关注,政府也尽力加速发展和发牌工作。例如,参考别处的经验,香港宽频无线接入服务的发牌,是否应该完全仅以拍卖,价高者得而定?应否及怎样才可防止大电讯商垄断,而结果他们对WiMAX服务只霸位而不普及化地推出市场?政府的无线宽频政策,以至业界的目光,也不能只把未来无线宽频视为另一种电讯服务,而应将之理解为应用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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