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困局中争取落实公共广播

2009-10-15
港府于2009年9月22日公布香港电台将维持其政府部门的身份。
政府就港台应如何在未来履行公共广播的使命开始作两个月的公众谘询。
香港的公共广播如何走下去值得关注。
香港电台现时已有多种渠道收集公众意见。
  自政府于零六年一月委任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起,到最近公布维持香港电台作为政府部门的地位不变的决定,刚好是「三年零八个月」。「三年零八个月」的检讨最后「得个桔」,再次证明香港的公共广播发展,真的是一个「焗不熟的栗子蛋糕」。

「栗子蛋糕」胎死腹中
  其实,这「栗子蛋糕」不只焗了「三年零八个月」──早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当时的港督尤德会同行政局委任了一个「广播事业检讨委员会」,该委员会于八五年已明确建议把港台改为一个独立的公共广播机构。其后于一九八九年,行政局批准香港电台改组为一个由董事局管理的公营广播机构;时任行政司曹广荣更表示希望在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前成立香港电台董事局,让港台成为正式脱离政府。不过由于当时的中方阵营强烈反对,港台转营为公营机构的步伐因而渐渐胶着。

  回归前焗不熟,回归后也焗不熟;回归前中方阵营强烈反对港台公司化,回归后亦有不少人士动辄对港台制作讽刺施政的节目大表不满:以嬉笑怒骂见称的《头条新闻》,不只一次被已故资深左派元老徐四民「炮轰」;前特首董建华亦曾以「低级趣味」来形容港台节目。时至今天,权贵对港台仍不时有所微言。

  不谙公共广播价值的人士,尤其信奉政府需要喉舌的亲中团体,一直对香港电台扮演批评监督政府的角色很不以为然。他们最主要的根据,是认为港台既然拿取公帑资助,而且是一个政府部门,就不应该批评政府,更无权要求「独立」运作。这种想法首先反映出他们有一些人对公共广播根本就没有兴趣,念念不忘的是尽量把传媒收归政府旗下,使其变成政府的喉舌,属于政府部门的港台更不可以让它「逍遥法外」。而他们其中较为善良的,可能是把「公共广播」等同于「国营媒体」或者「国家媒体」(例如中国中央电视台) 的概念,更把「公共」(public) 一词狭隘地定义为「政府话事」的思维。

公共广播的出发点
  什么叫公共广播?公共广播与政府广播有什么不同?香港是否需要公共广播?经过二十多年的讨论,答案应该非常清楚,实在无需在这个时候再重覆一遍。不过政府兜兜转转,经过「万里千山」却又回到「港台作为政府部门」这起点;甚至有评议港台的亲中组织到今天仍批评港台是「独立王国」,必须管治。由此可见,不少人士仍不谙国际社会对公共广播的共识,因此我们觉得有重申关于香港公共广播一些基本考虑的必要:

  (一) 公共广播是独立于政府权力及商业利益的广播,目的为全民提供公平开放的议论平台,为社会提供优质、多元、具有创意的节目。「国营媒体」是明正言顺的政府喉舌,为执政阵营和行政机关服务,用以宣传政府政策、以至是灌输意识及政治动员的国家机器;「公共广播」则是以公众利益为依归、为整个社会服务,寻求共识,对政府进行监督乃其应有之义。由于公共广播可以有公帑支援,能免于商业的顾虑,大大减少媚俗的倾向,为社会提供多样另类的选择。

  (二) 倡议香港设立公共广播不只是为了处理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符合香港社会发展的需要。香港回归已超过十年,早已不是什么「借来的时空」,毫无疑问是我们的家。香港是一个现代多元的大都市,有一国两制独特的地位,设立全面的公共广播是发展香港长远社会文化和满足市民的资讯及娱乐需要是有效途径。公共广播服务在不少先进国家由来已久,它们在拓宽民众视野、促进公共事务的讨论、凝聚社群、提高文化品味与推动文化发展的贡献均有目共睹。明乎此,不管左派右派,凡是关心香港长期社会文化发展的人士都不应该阻挠在香港落实真正的公共广播。

  (三) 香港有自由而缺乏全面民主,市民很大程度的依赖传媒为他们发声;因为香港有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以传媒可以起到一种「民主代议功能」,对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消除社会怨气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中国大陆贪污腐败横行,社会问题丛生,内地不少有识之士也看到传媒监督的必要;如今香港有人要把港台还原为只听政府指挥的一个部门,其封闭落后的思维,实在不值一晒。回归后,香港传媒自我审查的状况日趋明显,而不少商业传媒也为了谋利而沈迷低俗和浅薄的内容。处此情势,香港所需要的正是独立于政治权力中心和商业利益的公共广播。

怕事走旧路 政府欠承担
  让人扼腕的是,特区政府并无推动发展香港公共广播的道德勇气,把香港电台维持作为政府部门,并且以「集体回忆」的概念,为其欠缺政治承担的决定文过饰非:港人认同港台的「集体回忆」,是港台相对独立于政府、反映市民生活不同面貌和多元声音的机构文化,而不是因为认同香港电台是政府部门。港台近数十年的历史,很明显地是逐渐朝着公共广播的方向转变,才能有今天的机构文化和媒体内容,从而获得香港人的认同;而公共论述的方向亦很明确,是希望港台继续因应时代发展而转变。

  总括而言,政府的决定可说是苟且偷生的鸵鸟政策:

  (一) 公共广播机构的基本原则,是独立的组织架构、独立的资源、与独立的人事编制;而政府部门的运作,让香港电台的人事权受制于公务员架构。政府虽然明言港台有编辑自主,并把权责放在广播处长,不过处长乃由政府任命,他能否续约、以至是任命的条件和权力来源,很明确地都是来自政府。港台的人事权最终控制在政府手上,是对港台独立性威慑的主要所在,对港台机构文化的影响力自是不容忽视;

  (二) 多年来的公共论述、民意调查、以至是由政府所委任、由广播业界资深人才组成的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都认为香港需要有一个独立的公共广播机构;政府如今把多年累积的民意、反反覆覆的谘询,与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全都置之不理。然后抛出一个鸟笼方案,要求再一轮谘询,予人钻空子、权宜弄虚之感;

  (三) 港台工会多年来都争取把港台转型为独立的公共广播机构。虽然他们要求有明确的出路,但这出路并不一定是公务员的身份 --- 他们只是要求有充足的制作资源;但在公共广播的议题上,港台工会意见,是希望港台成为独立的公共广播机构,但现在连这个也违反了。

  过去十多年来,港台的地位和运作一直惹来争议;回归后,有「爱国人士」动辄便对港台的表现指手划脚,不满港台作为政府部门去监察政府、批评政府,成何体统?这些问题如今只会周而复始地再次发生。

  政府维持港台作为政府部门,反映政府很怕事,宁可维持旧路、力求避免争议、不惜留下一个将来可以侵害香港电台独立性的机制,也不愿按香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敢于踏前一步、推出公共广播的政策。港台仍旧是政府部门,没有独立的人事权、也没有独立的财政权、更设立了由特首委任的顾问委员会,隐藏了一个可能让政治势力加以影响港台的渠道。

顾问委员会或成政治角力战场
  政府建议为香港电台增设一个顾问委员会,其组成及权责,很难避免对港台的日常操作造成影响。首先,委员会成员由特首任命,政府的影响力已经十分明显;其二,假如政府为求平衡社会不同声音,把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平均分配给不同的政治势力,其后果则往往会把港台内部带有尖锐、棱角的创意「中立化」:不同政见人士的论争在顾问委员会内互相抵销,结果最终给港台的意见很可能都会是一些「中立」、无关尖锐政见或争议性的主题、以至是乏味的路线,把公共广播机构对社会发展的批判性、及港台现存的创新性「中立化」。这绝不是社会所希望的。

  公共广播是应该免受政治势力的施压,而如果顾问委员会成为各路政治势力向港台施压的平台,对港台节目的创意和批判性,将有深远影响。这点公众有必要正视。 同样令人担忧的,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公开表示,从没要求港台不可以批评政府,但又指批评一定要基于事实,而不是一些观点,更不是一些捏造或偏颇的意见。不过,事实是如何构成的?事实可以依层次和角度而有不同的描述和不同的诠释──那根据什么样的事实才算是有事实根据的批评?

  不能凭空捏造,是新闻和广播从业员的基本常识,任何传媒中人犯这错误都会被千夫所指。刘吴惠兰认为不能以「观点」对政府作出批评,是对「事实」这概念理解不清:大多数人的观点,多多少少都有若干的事实、假设和前提。如果要仔细地区分「事实」和「观点」,确切执行刘吴惠兰的言论,几乎是不可能实践的,更会涉及言论自由的问题:她把「报道自由」的要求应用于「言论自由」的领域,把两者混为一谈。如果要严格区分观点是否有事实根据,并要求港台予以执行,那便十分危险。例如吴志森一般都会就一些事实来发表观点和言论,但问题是他觉得充足的事实,在政府官员眼中是否也属于事实,是否构成足够的事实?观点的说服力有高低之分,但区分的权利应由传媒及市民大众拥有,没有理由让政府抢占。

公共广播如何走下去?
  既然政府看来心意已决,又或者建立真正的公共广播,可能根本不是特区政府能力所及的选项;那社会要讨论的,就是在这现实的局限下,尽量做到理想的公共广播。有两个方向的讨论,值得大家留意:

  (一) 政府愿意和港台订立约章,明言确保其编辑自主,这是好事;公众要讨论的,是如何使这约章为港台带来更多制度性的保障。约章首先要标明的是港台的公共广播的功能,而这功能的界定也应该是以对公共广播普世的理解为准则。

  (二) 设置顾问委员会根本是架床叠屋、多此一举:现在各社会团体已经有不同渠道向港台反映意见;况且,政府对顾问委员会的构思也令人费解:与港台既没有从属关系,但广播处长又不能忽视其意见。因此,设立顾问委员会的建议应该搁置。 现在政府决定把港台维持为它的一个部门,这对于要实行公共广播功能的港台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缺陷。如何补救?搁置上述顾问委员会是一个方法。另一个更积极的方法是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保护公共广播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重要使命应该是:

  (一) 保障港台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二) 确保港台享有真正的编辑自主;

  (三) 加强港台对本身人事安排的决定权;

  (四) 维护港台于财政上的独立性。

  而其他可能启人疑心的使命,包括对港台的管治和管理事务「提意见」,都应该完全省掉。这个委员会的存在目的,应该是作为保护香港电台免受政治和商业财政压力的「防火墙」,让香港电台这政府部门,能够有一个「类公共广播」的制度保障,而不是插手港台管治、让不同政治力量可以影响港台。如是,则这个委员会的成员,应该是在社会上有公信力、并对公共广播有贴近民意的理解、贴近国际主流对公营广播的理念,负责监察、防止香港电台变为政府部门的功能,以继续维持其公共广播的社会角色。

  除了确保港台免受政治势力干扰外,政府亦要为公共广播服务将来迈向拥有自己的独立频道,做好发展配套政策。众所周知,香港的广播业界存在着严重的惯性收视现象、市场力量也呈现难以进行有效竞争的现实。政府有意让公共广播服务拥有独立电视频道,方向正确;但为免公共广播服务被现存的广播业巨企所边缘化,政府有必要于将来维持让公共广播的节目,可以于其他免费电视频道作出宣传的安排,以抗衡惯性收视的市场现实,让公共广播服务更有效地服务公众和小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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