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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年代》疯健不由人
第17届消费权益新闻报导奖: 声音组别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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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 消委会接获不少有关健身会的投诉。当中, 健身中心涉嫌与财务公司合谋诱骗轻度智障的受害人借钱购买会籍的个案最为公众所哗然。

李小姐的弟弟患有精神病,也曾被哄骗购买健身疗程,李小姐事后到健身中心澄清弟弟的精神状况,要求退款不果,对两人造成精神困扰。

曾在大型连锁健身中心任职管理人员近十年的陈先生表示,职员会对胆小的客人大声说话,又会在客人不反抗的情况下,用他们的信用卡购买疗程。陈先生认为,这些销售手法是源于健身中心的高压管理和分佣制度。健身中心一般把销售目标订得非常高,最高可达每月400万,并且每月提升,个别公司更以日结算成绩。他们透过言语及肢体暴力威吓员工「跑数」,甚至每隔两小时追问他们的进度。同时,员工授课一般可得40%至60%的佣金,一日可高达$1800,鼓励员工多劳多得。于是,员工在威逼利诱之下,使用不正当的手法追赶销售目标,形成不良风气。陈先生提醒消费者,理应抱着防范的心看清楚合约条款,为所签署的合约负责任。

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则认为目前本港的制度不健全,只能在个案发生后,交予法庭判定事主是否「精神上无能力的人」,才可以处理事件。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黄凤娴则建议设立「合约冷静期」,令消费者有机会安全取消近乎诈骗或威吓的销售, 减少消费者和商户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