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时代的传媒操守」研讨会

2000-12-15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和珠海书院亚研中心联合举办的《资讯时代的传媒操守》学术研讨会,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在香港浸会大学成功举行。该研讨会的宗旨是:检讨和展望内地、台湾、香港、澳门在资讯时代的传媒规范和操守;评介和探讨新传播媒体对传媒规范和操守的影响;促进和扩大两岸四地新闻传播界的学术交流。研讨会上报告的十四篇论文,从社会学、哲学、法学、伦理学及实际操作等层面,对资讯时代的传媒操守进行了颇为广泛和深入的探讨。

网络新伦理

  资讯时代网络媒体的兴起,给传媒操守带来新的冲击,这是与会学者十分关注的问题。

  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林鹤玲教授在「数位新闻时代的伦理挑战——台湾网络新闻发展的一些经验」的论文中指出,传统新闻学显然受到新科技的冲击,且面临变迁,但是网路是个年轻的媒体,新的形式和作法不断产生,而新闻伦理也应该跟着新形式的出现,不断有新的对应思考与反省,使新闻界的自我规范能与传播科技齐头并进。她强调,「新闻媒体应该建立在读者的信任之上」这一点,在传统新闻时代或数位新闻时代,应该都适用。

  网路的伦理较为复杂,如何迎接资讯时代的科技,发展一套「科技伦理」,确是迫在眉睫。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彭芸教授提交的「资讯时代台湾电子媒体伦理观的经验性探讨」论文指出,若科技造成人们困惑,甚至难堪,减少人们对媒体的信赖,那么,警讯已起,就该面对问题,寻找答案。

  如何才能处理好传播信息与保护隐私的关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林琳博士的「网络时代与隐私权」论文认为,除了加快和完善网络法制规范,加紧网络技术改进、提高网络安全性能之外,大力提倡网上自律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新闻操守规范

  本次研讨会也有数位学者探讨了资讯时代的传媒竞争与传媒操守关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系主任丁柏铨教授在「资讯时代的传媒竞争与传媒操守」的论文中指出,对于传媒违背应有操守行为的规范,是一个系统工作,有赖于社会多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现在的情况是,职业道德规范早已制定,但它往往只是高高地悬在空中,并没有充份发挥严格的制约作用。如果对其中情节严重者,不仅将他们的劣迹公之于众,而且端掉他们的饭碗,使得他们人财两空,那样还有几个人敢胆大妄为?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新闻系主任俞旭与周硕、施清彬合作的论文「香港回归后的传媒操守——『陈健康事件』剖析」从媒介批判的角度出发,认为商业传媒的新闻取向和道德标准的最大制约力量,来自受众市场。长远来说,香港社会如果教育程度普遍提高,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懂得杯葛那些操守沦落的传媒,那么传媒道德操守才有根本的保证。

  有的学者还通过传媒最近出现的问题,来讨论职业道德和操守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陈力丹教授发表的「中国新闻界四个话题的职业道德意识分析」论文,介绍了内地新闻界颇有争议的新潮流、新话题:如媒体「策划」新闻事件、记者体验式采访报导、偷拍偷录的隐性采访、不问倾向的「客观」报导等。他提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政治规范只能控制媒介的政治导向问题,许多媒介竞争中发生的问题,属于缺乏职业道德的性质,有待职业规范和道德意识去解决。此外,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杜耀明先生在「政治丑闻与新闻操守规范:以立法会选举为例」的论文中,以个案为经,以综述为纬,剖示竞选期间政治丑闻报道的特色和问题,提出政治丑闻报道应有的职业道德要求。

  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罗文辉教授与陈韬文、潘忠党合作的「大陆、香港与台湾新闻人员对新闻伦理的态度与认知」的论文,通过问卷调查探讨两岸三地新闻人员对「免费馈赠」和「兼职」的态度。他们指出,新闻伦理是三地新闻人员共同面临的问题。而要改变新闻人员对伦理的态度,必须从新闻教育、新闻机构与专业组织、以及新闻人员三方面着手,才可能发挥功效。

  但是,有学者认为,传媒老板在传媒操守沦落问题上也责无旁贷。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梁伟贤博士在「为谁服务:老板、集团、党派,还是读者?——过案与理论」的论文中指出,影响传媒专业操守的因素,不仅仅来自商业利益、集团利益、所属政党或政府的政治取向,老板个人的意向也举足轻重。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甄美玲慱士在题为「打工仔、专业操守与新闻自由」的论文中,集中探讨了如何走出「打工仔屈服于老板意志」的困局,并附上一份新闻专业三年级学生的实习感想,从多种角度剖析传媒存在的操守问题。

传媒自由的思考

  传媒操守涉及的层面很广泛。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魏永征教授发表的「尊重人格尊严:新闻职业操守的重要规范」一论文便从人格尊严的角度加以探讨。他指出,尊重人格尊严,仅仅依靠法律对于侵权违法行为的禁止和规范,是难以奏效的,只有通过在社会意识层面上树立人本意识、平等观念等等,才能蔚然成风。广州暨南大学新闻系主任蔡铭泽教授的「舆论监督与新闻规避论略---对今年以来广州新闻媒介舆论监督的思考」论文则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内地新闻记者乃至整个新闻媒介对自己的社会角色定位确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台北中央研究院文史哲所刘述先教授在研讨会上作了专题讲演。他在题为「世界伦理与传媒操守」的论文中指出,当今道德伦理的问题决不限于世界伦理宣言所涵盖的范围以内。事实上无论从事那一行专业,相对真假、对错、善恶、美丑的分别还是必须维持的,权利与责任必须平衡,在自由世界中,传媒操守必须由新闻从业人士根据普遍原则与所在地情况厘定出来,并付之于实行。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朱立院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看来两岸四地虽然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有差异,但传播媒介渲染暴力、贩卖色情、不负责任、侵犯隐私的现象,都通通存在。他提醒说,自由也可以异化。传媒不能接受批评或反批评,自己在破坏新闻自由和法制,最后反过来伤害自己。朱立院长强调:「自由要付出代价,不自由也要付出代价。」我们应该通过努力使这些代价越低越好。

相关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活在后真相的信息战年代

傅景华
2019-09-28

香港传媒高层访京团背后

吕秉权
2018-10-22

假新闻 Vs 新闻自由

彭家发
2017-04-13

数码媒体Vs人类福祉

李月莲
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