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传媒记事簿

2015-12-01

‧ 香港大学临时禁制令禁止传媒披露会议内容  
‧ 七团体发起联署声明批评港大做法

  香港大学在十月底向法庭取得临时禁制令,禁止传媒继续播放校委会会议的泄密内容,包括录音、议程及任何相关文件。事缘商台 《在晴朗的一天出发》 节目,先后播出疑似校委李国章及纪文凤于9月29日例会上发言反对委任陈文敏出任副校长的偷录声音档案。港大随后入乎禀申请并取得临时禁制令,禁止商台及其他相关人士使用、发布、披露校委会资料,及后港大与商台和解,后者承诺不再播录音。而多个电子传媒亦未再引用校委会开会录音。

  香港记者协会指港大禁制令安排严重打击新闻及言论自由,立即致函港大,表明将就禁制令寻求法律意见,又要求港大提供禁制令资料,以决定是否可申请成为申辩人,向法庭提出抗辩。记协更联同另外六个工会组织到港大抗议,又发起网上联署,要求港大撤销临时禁制令。记协认为,港大禁制令涵盖范围之广前所未见,不单严重限制记者对港大事务之报道,亦会开启极其恶劣之先例,对香港的新闻自由影响深远。

  可惜,即使法庭禁制令仍没法阻止会议内容继续流传,十一月上旬再有疑似港大校委会议录音流出,台湾一网上讨论区其后有人上载一段怀疑是校委王䓪鸣否决陈文敏任副校的会议发言录音和文字纪录。虽然传媒不能使用,公众仍然可以透过网络平台知道其内容。最后,高等法院月底颁下判词,下令延续禁制令直至案件日后正式审讯,同时只接受记者协会加入诉讼,因为今次案件涉及新闻自由等议题,因此法官同意记协加入诉讼。

 

‧ 传阿里巴巴投资《南华早报》 
‧ 股坛长毛成壹传媒第二大股东

  近年频频出手投资内地传媒的阿里巴巴,传闻有意收购本港老牌英文报纸《南华早报》。内地官方媒体《中国日报》英文版十一月上旬报道有关市场传闻,谓阿里巴巴藉收购《南早》进军香港传媒业。惟《南华早报》及阿里发言人均对「市场猜测,不作评论」。南早截至今年六月底的半年业绩,报章出版业务期内盈转亏,录得30 万元亏损,为2009 年金融危机以来首次半年亏损,而去年同期则录得1570 万元盈利。南早集团自2013年2月起因公众持股量不足开始停牌。公司管理层及大股东郭鹤年家族,仍未解决公众持股量不足问题,令小股东没法套现。有基金经理指,即使阿里入股,只要其持股量高于5%,已属主要股东之一,难以协助提高公众持股量而复牌。与此同时,《南华早报》内部亦发生重大人事变动,内部邮件显示,现任总编辑王向伟将于2016年1月卸任,职位由现任副总编辑谭卫儿接任,王则会调任至北京,担任「编务顾问」一职。

  早前发出盈警的壹传媒月中公布,截至九月底止半年度亏损1.23亿元,但去年同期录得盈利1.04亿元;每股基本亏损5.1仙,不派中期息。虽然传媒行业环境黯淡,壹传媒仍获得投资者青睐,维权投资者David Webb在十一月初增持120万股壹传媒,他的持股量由4.97%增至5.02%,成为壹传媒第二大股东。Webb 向《苹果日报》表示,传媒行业正由传统纸媒转型至数码化媒体,其中壹传媒在香港及台湾两地的处理均不差。虽然转型期间难免牵涉成本,他相信《苹果日报》及《壹周刊》可在市场混战中变得更强。

 

‧ 数码声音电台凤凰优悦交还牌照 
‧ ViuTV采取「先到先得」方式卖广告

  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十一月初批准凤凰卫视旗下的数码声音电台凤凰优悦于11月7日起终止凤凰优悦的声音广播牌照,交还牌照及遣散员工。凤凰优悦数码电台在2012年初开台,牌照期原长十二年,由于经营困难,一直只开设两条频道,押后开第三条频道,终止服务后,政府会没收凤凰优悦一百万元履约保证金,以跟进行动向担保人追收。商经局将收回相关频谱,认为现时有必要检讨数码声音广播市场及海外最新情况。

  此外,上月大裁员及取消二十四小时新闻播放的DBC数码电台,十一月中亦获通讯局批准由豁免须二十四小时播放七条频道的牌照规定。通讯局指,DBC已按牌照订明限期前推出所有七条频道,亦投入资本及节目制作投资,与其他营办商承担建设补点发射站费用,但数年来DBC现亏损,决定批准其豁免牌照规定,让其重组频道,集中资源经营三条频道,而音乐频道两条增至四条,到明年牌照中期检讨时,再提交频道安排新建议书。

  香港电视娱乐旗下ViuTV明年4月开台接替亚视,近期已不停宣传新计划,十一月底表示会加入无綫的收视点调查,并参与未来设计。除了新闻,ViuTV计划每年制作4000小时节目,包括2400小时自制剧集及1600小时外购节目。ViuTV的实况或综艺娱乐节目占总节目30%、资讯或财经新闻占30%、体育及剧集各占20%。该台未来会主打真人骚,指已有日本电视台买下其实况游戏节目《巨门阵》版权翻拍,另有东南亚平台洽购其他节目转播权。ViuTV同时亦宣布广告安排,不会跟随无线「价高者得」模式售广告时段,而是采取「先到先得」,愈早落实购买时段,愈早锁死优惠,后来有人出更高价,已落实者都不会被「踢走」。香港广告客户协会表示, 「先到先得」有一定受欢迎程度,但客户的决定主要看收视及定价。

 

‧ 《明报》牵涉到的诽谤官司 
‧ 诽谤王维基盛品儒须赔130万

  足总副主席贝钧奇指《明报》2009年一篇社评对他构成诽谤,陪审团前年裁定指控成立,高院判《明报》向贝赔偿50万元。《明报》不服提上诉,十一月中获判上诉得直。上诉庭指社评用调虽具挑衅性,但指社评作为负责任的新闻报道,《明报》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兼输讼费的贝钧奇为今次败诉要付《明报》最少800万元,他会积极考虑上诉,批评上诉庭的判决草率。此外,《明报》亦卷入另一宗诽谤官司,较早前遭股东兼董事局主席及创办人之一、香港工商总会会长蔡广仕申请清盘的亚洲财经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月中入禀高等法院控告明报报业有限公司,指它于今年9月27日刊登的一篇报道,内容失实及对其构成诽谤,现向对方索取赔偿。《明报》于10月9日曾刊出更正启事,承认于9月27日在「英皇集团子公司控『博讯』新闻网诽谤」的报道中,误报该案原告亚洲财经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该案第三被告,《明报》并就此向该案原告致歉,该案于十一月中在高院审理。

  此外,无綫电视前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及前经理人丛培昆涉嫌贪污案,经两次审讯均获判无罪,惟律政司两度上诉,至上月高等法院上诉庭终裁定两人罪成,并指令原审法官潘兆童月中判刑。两人在庭上表示已呈请上诉动议通知书,将上诉至终审法院,要求法官暂缓执行判刑指令。法官指未有暂缓权力,决定将案件押后至十二月中判刑,并要求两人在当日聆讯前,到上诉庭申请暂缓及取得指示,否则届时会立即判刑。

  香港电视主席王维基2008年入职亚视仅十二天后离职,事隔一年后申请免费电视牌照。亚视前执董盛品儒分别于2012年11月24日及26日,召开记者招待会指控王盗取亚视机密文件另起炉灶,王曾经发表声明否认指控,并入禀控告盛及亚视诽谤,案件早前审结。法官在十一月下旬颁下判词,裁定王维基胜诉,亚视及盛品儒须向王维基赔偿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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