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广电媒体改革

2004-09-15
行政院并未明确订出无线电视的未来方向。
行政院并未明确订出无线电视的未来方向。
台湾的广电秩序面临重整。
台湾新闻局长林佳龙一上任便是动作连连,先是要执行陈水扁总统二零零零年竞选白皮书所提的无线电视公共化主张,将台视、华视朝向「具有民营化活力」的公共化方向迈进;没多久,又把矛头指向三家无线电视台与中广,希望透过换照的方式,要求这些媒体提出政府与政党股份退出的具体方案;接着,新闻局打算进行广播频谱重整,企图一举解决小功率非法电台、部份电台进行联播,以及公营和党营电台频谱重组利用等问题。

林佳龙一连串动作让在野党及部份媒体看得触目惊心,深怕伤害了自己的既有利益,也担心民进党政府的「绿手指」想要染指媒体。另一方面,对长年投入媒体运动的改革团体而言,林局长的宣示,某种程度符合了媒体改革团体 -- 媒体改造学社等「建立民主、多元、有竞争力、影响力,和经济规模的公共广播电视集团」的期待(媒体改造学社网址:http://www.twmedia.org),但官方所言,不仅定义不明、缺乏明确的政策方向以及细部的政策规划,再加上蓝绿的政治气氛,媒体改革团体也不会过度乐观、掉以轻心。

台湾的广电秩序的确需要重整,建立公共广电集团也是正确的改革方向,因为一九九三年媒体自由化政策的结果,广电媒体已从过去的党国垄断转为资本家/财团垄断的局面,不仅财团媒体结合私己利益与政治企图,同时因商业竞争所带来的收视率的灾难,已经严重影响台湾的政治与文化。


「民营化」或「公共化」?

台湾媒体改革该如何走,一直存着争议,其中最大的差异便在于党政军力量退出无线广电媒体之后,新的媒体机制到底该走向「私有/民营化」?还是「公共化」?

国民党执政阶段虽然掌了大部份的资源,但随着民主化的进展,迫于民间压力及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部份媒体采行了自由化的解禁政策。一九九三年开始,陆续开放有线电视、收音机广播的所有权,并且逐步开放外资。不过,即使如此,国民党仍然握有最重要的媒体资源 -- 无线电视。国民党的解禁政策因应了部份民间改革媒体的主张,也希望能扩张媒体产值,因此获利。不过,民间团体的期待不仅于此,更进一步要求政党与政府的势力必然退出无线电视。

一九九五年,当时由「三退联盟」主办的「党政军退出三台大游行」,提出「三台股权大众化」、「全面翻修广电法」、「成立监督委员会」、「确立编采自主权」四大主张。该联盟虽然提出「党政军释股」说法,但却引起部份参与该联盟的团体与学者质疑。他们认为,党政军退出三台虽是大家的共识,但未来若以「股权大众化」作为解决之道,那么,财团势力将继党政军之后取而代之。

「股权大众化」的主张与自由化政策是一体两面,是寄望经由三台股权的释出,以致没有特定集团可以掌控媒体,达到媒介公平分配的目的,这样的思考也与目前部份执政及在野人士解决目前无线电视的作法类似。然而,股权大众化是否真的就能达到利润共享、保障多元的目的?却是有待商榷。

「私有/民营化」的目标作法是许多人对媒体改革的期待,一方面认为可以摆脱党国的控制,另方面,自由化的媒体也能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然而,在台湾现有的经验里,自从有线电视开放后,不断地重播大同小异的内容,再加上商业机制对特定品味(例如,弱势群体、精致艺术、本地文化与历史为主题的通俗戏剧)的压抑,观众只有在类似的频道里作有限的选择。另一方面,收视率成了商业媒体竞争与生存的目的,再加上媒体经营资本密集的特质,使得财团成了控制媒体的重要力量,更严重的是,商业媒体的政党色彩未如预期降低,各拥其主的情形明显可见。因此,即使将台视、华视「私有/民营化」后,党政的力量仍可能透过白手套,借尸还魂再次染指媒体,届时党政军退出媒体的目的不但未能达成,还会引进新的灾难。


媒体改革之路

虽然对于解决无线电视问题的作法争议不断并且延宕多时,不过,在民进党执政后,媒体改革似乎有了转机。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广电视法制中有关所有权人资格的修正案,明订政党、政府,以及相关人员不得投资广电媒体与担任发起人、经理人、与董、监事的职务。并且,限期党政军势力必须于两年内退出广电媒体之经营权与所有权。这个法律给为党政军退出媒体开出时间表,换句话说,除因特殊需要,二零零五年年底党政军的力量必须完全退出媒体。

在时间压力下,行政院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廿四日依广电法修正案通过「无线电视公股释出执行条例」草案并送交立法院,明订台视、华视明年底前释出公股的程序,并赋予无线电视台走向公共化或民营化的法源。然而,这个法案只是提供公(官)股释出的工具,至于台视、华视在公股释出后的未来走向,行政院并未作出明确的政策宣示。

显然的,行政院只给予台视、华视中官股退出的法源,搬出一套「模棱两可」的草案,并未明确指出无线电视的未来方向(至于国党所执有的中视、中广因为是「民营」机构,只能依广电法限期政党股份退出)。换句话说,行政院表面上宣示了台视、华视未来走向公共化的可能,但同时却又把问题及争议丢给立法院。乍看之下,台湾媒体改革有了新的契机,但其实有段长路要走,否则当法案沦落在充满变数的立法院后,台湾媒体很可能再成为商业势力的禁脔。


公共服务的价值

为了避免台湾媒体再走向私有化与党政力量控制的回头路,台湾需要一个民主、多元的公共广播体制,必须在制度上减少政商势力的媒体制度,才不至于重蹈覆辙,特别是无线广播与无线电视属于公共资源,更应该强调其公共服务的价值。

事实上,台湾现有的媒体中,公共电视相对能维持媒体公共性的价值,不但其经费在法律的规范下较能限制政商势力的不当干预,同时,在董事会组成上也考虑多元代表性,并且需经国会同意。可惜的是,台湾公共电视只有一个频道,每年经费只有十五亿台币,无法解决台湾媒体「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换句话说,虽然台湾拥有数百个广播及电视频道,但除了少数的非营利或宗教性电台外,由国家保障而设立的公共电视只有一家,因此,在公共媒体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大多呈现商业化娱乐与大同小异的内容,多元的声音反而遭到排挤。

如果台湾媒体能在党政军逐步退出媒体的当下,有效整合既有资源,也许这段路并不太远。事实上,目前政府已投资不少广播电视媒体,如果能将这些媒体重新整合,仿照目前公共电视民主化的设计,限制政府及商业力量的不当干预,相对的能给台湾媒体多元、民主的生机。因此,包括中央广播电台、警察广播电台、教育电台、汉声、客家频道、宏观卫视等国营媒体,以及政府持股的媒体,如:台视、华视,及未来可能收回的党营媒体中广等,上述媒体可以以不同形式和现有的内湖公视成立新的广电集团,达到公共服务、频道分工、文化多元之目的。例如,全国性的广播电台以类型电台的方式经营,如:交通、音乐、教育;而警广、汉声、中广等具有地方波段的电台则专事地方服务,成为社区或区域媒体;央广及宏观卫视则以国际广播为主,此外,内湖公视、台视、华视、原民与客家频道,则重新定位提供不同类型的节目。

不过,立法院的利益纠葛、对公共媒体的有限想像,以及种种现实的考量都可能成为建立公共广电集团的障碍。另一方面,虽然林佳龙局长也提出未来将朝向公共广播集团的发展构想,但却有明确的规划,也未能得到民进党内的全力支持。为了能改善台湾的媒体文化,让台湾媒体能走向多元面向,建立公共广电集团的主张是有心于媒体改革者必须思考的方向。

无论如何,社会力量已不允许台视、华视等广电媒体走向私有化的回头路,支持者除了认同公共化的大目标外,也应该更进一步促成社会各界对公共媒体的讨论,透过民间的参与及讨论,让公共化运动除了作为媒体改革运动的重要过程外,能成为民间力量推动公共政策的重要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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