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继续支持营救程翔
网上言论需负法律责任
新加坡《海峡时报》中国首席特派员程翔因间谍罪被判监五年的消息,在九月初公布,引起媒体及市民的关注。程翔家人发表声明认为指控严重,表示会提出上诉,而网上同时流传程翔的判决书,可见案件疑点重重。本港市民亦继续支持营救程翔,月初并有近千名市民参加祝祷会,祝愿程翔早日归来。
此外,新华社在九月上旬发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并即日起实施。规定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新闻讯息内容,不得破坏中国国家统一,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港澳台的通讯社在内地发布新闻讯息,亦须参照这办法执行。记者协会担心新规定将影响本港的新闻自由,亦可能令更多新闻工作者堕入法网,促港府向中国当局反映。
很多网民一直以为网络世界没有限制,只要隐身于网络背后,便可畅所欲言、为所欲为。上月有年轻男子被控在网上筹组「快闪强奸党」,惹起公愤,引起市民关注,最后更被警方检控,被法庭判以有违公德罪等候判刑;上月底再有一名青年以「真主教恐怖份子」,向网友寻求制造炸弹的方法,准备向「迪士尼」发动袭击,引起热烈讨论,更有网友留言提供详细制造炸弹的方法。经警方调查后,这网友以企图导致爆炸、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罪名被警方拘捕。事件经传媒广泛报导,又在网上引起激烈讨论,对爱在网络世界开玩笑的网民必定有阻吓作用。
* * *
更衣偷拍照片续有余波
广管局拟扩大监管范围
《壹本便利》在上月下旬刊登阿娇在后台更衣被偷拍的照片仍有余波,月底被淫亵物品审裁处暂评为不雅物品,《壹本便利》本月中提出覆核评级。而演艺界和妇女团体更趁机向政府施压,声讨两个传媒集团侵犯艺人私隐的恶行,要求将偷拍刑事化。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林郑月娥在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月中召开特别会议中表示,私隐和新闻自由之间需适当平衡,而且规管偷拍行为有很大争议,要很大的共识才能立法,故当局希望有更多讨论,认为目前不宜仓卒立法规管偷拍。
鉴于公众近年对节目准确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广播事务管理局在月中通过修订《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及《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持平公正」条文,将财经、儿童教育、医疗及比赛四类节目纳入受规管范围内。这四类节目内容,必须「准确无误」,若消闲节目涉及时事评论,亦要恰当持平,有关修订条文将于今年十月生效。有电视台对条例通过感到遗憾,认为会扼杀节目创作自由,令创作过程碍手碍脚;亦有立法会议员批评广管局不宜做管家婆。
* * *
NOW宽频电视续有新动作
公广检对港台未来有新建议
电盈近年大力拓展收费电视业务,市场的焦点是NOW宽频电视业务的增长,最近它夺得零七年欧洲联赛冠军杯独家转播权,在ESPN频道内足本播放一百二十五场赛事。NOW宽频电视在短短两年内由零到超过一百一十个台,上客率更直逼有线电视,可算殊不简单。九月初又取得为期三年的协议,独家播放Playboy TV频道,月底又传出电盈正拉拢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竞投英超联等足球赛事转播权。另外,电盈流动通讯宣布,由现在至明年一月二日前,手机客户可免费收看部份NOW宽频电视六条频道,包括NOW财经台、廿四小时亚视新闻台、CNN国际新闻网络、CNBC、MobileESPN,以及英国足总杯服务组合等。此外,市场亦传出电盈正式进军台湾宽频电视市场,但却未被证实。
公共广播服务检讨委员会经过近九个月研究,在月底举行记者会汇报辖下三个专题小组的讨论结果,以谘询各界。小组建议香港电台应脱离政府架构成为一个法定机构,员工再不是公务员,行政总裁负责日常运作,并同时为总编辑。同时建议成立一个不超过十五人、由特首委任的董事局负责监管公帑开支,策划新机构未来发展。建议独立后的香港电台毋须受发牌规管,且在头三年可全数获政府资助,最迟至运作第十年,才将资助削减至八成。这些建议惹来部份报章的抨击,不满委员会只提出一个单一方案;亦有报章指出,专题小组的建议纯属「一厢情愿」,未得到政府的同意,亦不代表政府立场,并指港府内部对香港电台公司化的建议,仍有意见分歧。
* * *
上市媒体公布下半年业绩
无綫成功控内地网站侵权
暑期过后,又到了上市媒体公布上半年业绩的时间,九月初,南华早报集团公布纯利达1.465亿元,增长达30%,主要由于经济稳定带动报纸广告收入增加;而星岛新闻集团亦公布半年纯利有7390万元,按年升70%,证明进军免费报章是成功的策略;《星岛日报》及《英文虎报》发行量略有升幅,两份报纸的业绩理想。但香港中文大学传播研究中心在月中公布的一项调查却发现,港人对听收音机及看报纸的热情减退,不听电台及不读报纸的受访者较四年前上升近一成。看来,报纸及电台媒体要加一把劲吸引受众了。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綫电视)在月中成功控告内地21CN网站侵权,并获赔二十万元人民币。无綫发现内地网站21CN,早于二零零三年已在网上原装播放《上海滩》、《二零零三香港小姐竞选》、《二零零三年度劲歌金曲第三季季选》、《星光熠熠耀保良》等节目,内地网站未得无綫同意把节目上网,并非新鲜事,不过一直以来都只是部份片段,但把两、三小时节目毫无删剪搬上网较为罕见。无綫要求对方把节目「铲掉」,或向无綫买版权,却不被理会,最终惟有告上法庭。内地的侵权官司胜诉一向极为困难,对于这一次胜诉,对电视广播起鼓舞作 用,亦对其他网站有侵犯电视广播版权的网站起警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