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当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会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五十年不变。根据《联合声明》,这些基本方针政策将会规定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1990年4月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已于1997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