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之起源
为维持香港的社会安稳,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结合香港特区具体情况,并听取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意见后,于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按《基本法》第十八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于同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刊宪公布生效。
《国家安全教育通通识》(电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于2020年6月30日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本年度香港电台与青识教育发展中心合作,就着其中六个范畴,让大众对「国家安全」议题有更深入认识。
《国安法•话你知》
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员会通过《香港国安法》,为让市民更了解《香港国安法》,特别制作18集电视节目,以精简易明的内容令观众更易认识当中法理根据,一齐「国安法•话你知」。
《香港国安法》下,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保护吗?
《香港国安法》下,香港居民应履行什么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呢?
《香港国安法》下,各政府部门赋予什么权力维护国家安全呢?
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陪审团制度仍否适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