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自行制作13集一小时或半小时的电台节目,在香港电台播放全年设有两次申请期,每期接受两个节目季度的申请,每季3个主题。今期申请详情如下:
第53季
节目主题
活在大湾区少数族裔自选题目
播放日期
2026/06/29 至 2026/09/27
申请日期
2025/10/17 上午10时00分 至 2025/11/27 下午5时30分
第54季
节目主题
社会服务少数族裔自选题目
播放日期
2026/09/28 至 2026/12/27
申请日期
2025/10/17 上午10时00分 至 2025/11/27 下午5时30分
*详情请参阅《社区参与广播服务说明书》及其他参考资料
申请指引
- 团体2,或
- 18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
所需资料包括:
- 团体注册证明书(团体适用)
- 节目大纲
- 十三集节目主题及内容
- 不多于3分钟的节目介绍声带
- 制作人员名单
- 制作预算
- 于本网站开设帐户,填写网上申请表,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
- 秘书处核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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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评审:
公众投票(占25%)与评分员评分(占75%)同步进行,得出第一轮分数后,由评委会选出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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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论评审:
评委会与面试名单中的申请团体/申请人进行面试。
- 申请结果会以电邮发送给申请者,并于网上公布。
- 入选的申请团体/申请人须参与促导讲座,并与香港电台签署《协议》。
*详情请参阅《社区参与广播服务说明书》及其他参考资料
备注
- 社区参与广播服务对象为社区、非政府机构及弱势社群,不接受政府架构内各部门或公职人员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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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行为能力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约的团体,包括:
- 根据《公司条例》(第 622 章)或旧有《公司条例》(第 32 章)注册成立的公司;
- 根据《税务条例》(第 112 章)第 88 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或
- 上述公司或慈善机构的附属公司、属会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