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发表2022《法官行为指引》,就法官行为作出规范,提到法官在对在社交媒体上「加为朋友」、给予「赞好」或「追踪」时,都应格外审慎。
指引说,法官在私人事务使用社交媒体属个人选择,对社交媒体缺乏基本认识或会予人法官与现代社会脱节的观感。然而,法官应留意使用社交媒体带来的风险,并因应这些风险谨慎行事,注意其言行可造成的公众观感。
指引要求法官应避免在社交媒体评论案件、法律议题、诉讼人、证人或律师。对将任何人士、团体或单位「加为朋友」、给予「赞好」或「追踪」,抑或是以其他网上或社交媒体方式与之联系,法官都应格外审慎,特别是当有关联系可能会削弱外界对法官公正审理个别案件的观感,或破坏公众对于整体司法机构的信心。
指引提出,当法官遇上在网上受到辱骂、针对法官起底等行为,应避免直接回应,如果情况合适应请示法院领导。至于面对传媒或公众人士就法官的判决作出批评,法官亦应避免作出回应,并只可透过判词表达对案件的看法。
法官亦应避免向传媒发表意见,即使匿名亦然,如有传媒查询,应转交法院领导,并一般交由司法机构的新闻及公共关系组跟进。
指引又提醒法官,引起外界感到法官并不公正的情况有多种,例如法官在庭外与何人交往及参与哪些活动等,都可能影响外界对法官的观感。
司法机构说,修订指引是因应资讯科技发展的影响,特别是社交媒体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