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表示截至傍晚6时,共接获2429宗有关连锁健身美容集团「舒适堡」暂时全线结业事件的投诉,涉及总金额约8642万元,单一个案最高金额涉及超过180万元。消委会说有投诉人签了3份会籍,共涉及180万元,其中有会籍于2037年才生效。
大律师陆伟雄指出,根据香港法律第458章 《不合情理合约条例》,可保障消费者法律权益,如果合约内容包括不合理条款,可向法庭申请推翻合约,当中考虑因素包括有无涉及误导等情况。
陆伟雄认为,一般订立合约时,若订于3至6个月后才生效,时期上看似较合理;如果相隔太长时间才生效,可带来较高风险。他指出,每间公司或受经济及人事因素影响,若消费者签订较长时间后才生效的合约,一旦有关公司清盘结业,未能继续履行合约,消费者可能蒙受较大损失。
他又说,若有关合约涉及大额款项、年期亦相对长,对消费者自身权益未必有保障。他提醒市民签订这类合约前,要冷静及小心留意,如有疑问,应尽快厘清,并谘询家人及朋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