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号「刘马车」的网红刘骏轩早前承认两项袭击及三项非礼罪,案件在屯门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考虑两份精神科报告、背景报告及心理报告,认为被告重犯机会高,判处他8个月即时监禁。
辩方引述背景报告指出,被告成长于破碎家庭,被告对所犯下的控罪有悔意,又指他对受传媒激烈追访,感到十分困扰。辩方说,被告会正面面对心理问题。被告亲自撰写求情信,表示在还押期间深刻反省,又会谨言慎行。
两袭击罪涉及被告于今年1月及7月,分别在屯门法院大楼羁留室及湾仔会展中心1楼展览厅的档位袭击两名男子;三项非礼罪涉及被告于今年7月至8月,分别在元朗、屯门及沙田分别猥亵侵犯两名女子及一名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