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分判商时任「工头」及一名时任建筑工人,2022年疫情期间兴建大屿山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时,向4名经介绍入职的钉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98000元。两人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本月26日判刑,并将两名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以等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两名被告分别为53岁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时任「工头」吕宇山,以及46岁正洪时任建筑工人陈强,两人共承认3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1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指,正洪于2022年3月至6月期间是大屿山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负责为地盘提供建筑工人。被告吕宇山负责向正洪介绍工人,以及在该地盘监督包括陈强在内的多名钉板工人。
2022年3月初,陈强介绍4名钉板工人到地盘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吕宇山负责监督工作。两名被告先后向该4名工人索取贿款,要求他们向吕宇山支付每个工作天500元贿款,以协助受聘。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展开调查,发现4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于是在获发放工资后向吕宇山支付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