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简朴房」制度新方案建议登记期为12个月,宽限期为登记期完结后的36个月,即业主有4年时间适应新制度。「简朴房」认证申请人亦须向政府缴交认证费用。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接受本台专访表示,向分间单位业主收取「简朴房」认证费用,是考虑到他们以「简朴房」赚取租金收入,政府应该向业主收回行政费用,而并非由纳税人承担。她说收费水平约数千元,至于会否采取分级制,或者业主为多于一个「简朴房」申请认证,每个单位费用会否不同,仍要仔细研究。
为了鼓励业主尽快完成认证,何永贤表示,愈早向当局登记,所需缴付的费用愈少,甚至可能免费,愈迟认证,费用愈高。至于何时进行认证才可享有费用宽减,何永贤说初步构思以年期作为划分,即3年的宽限期,首年进行认证费用最低,第二年费用会稍为增加,到第三年才认证,收费就最高。
新方案提到条例草案会订明设立6个月的「倒数期」,即在36个月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已登记但未取得认证的业主不可再订立新租约。何永贤解释,做法是想避免业主拖至最后一刻才改装单位,希望他们能够善用宽限期,早些提交文件进行认证,因此今次做法如同向业主设立一个「最后限期」。
何永贤又透露政府内部讨论时,曾考虑将「倒数期」定为3个月,但考虑到拖至最后阶段才认证的分间单位,有可能改装较为复杂,因此认为预留6个月的「倒数期」较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