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说,新一届区议会引入履职监察制度,区议员需要遵守有关指引各项要求,包括每年要提交工作报告,470名议员已经如期提交报告,市民在本月31日可向各区民政处登记申请查閲报告。
麦美娟说,看过工作报告,认为过去一年,区议员很落力履职尽责,不单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亦在地区推展各项活动和服务,去年处理约45万名市民的查询和建议,期望有关制度令市民更好了解区议员的工作,令区议员「时时见得到、时时帮到手」,在地区为市民服务。
她表示,履职监察制度部分要求以前并没有,例如上任3个月内要成立办事处,以及出席率达八成以上,相信本届议员出席率一定是历来之冠、历史之最。
对于有区议员牵涉刑事案件,麦美娟说,《区议会条例》规定如果有区议员违反本港法律,被判刑3个月,无论是否缓刑,都要被取消议员资格,强调一定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