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运输署署长向相关人士收集电子联络方式的修订条例自去年11月18日生效以来,截至昨日,有约53.4万名车主或驾驶执照持有人提交已核实的电子联络方式,占总数约两成,预计有关数字将稳步上升。警方在电子告票实施初期会「双轨并行」,即同时发出传统纸本告票,让市民逐步适应。
运输署表示,自去年11月起加强宣传和公众教育,呼吁新申请驾驶执照及车辆牌照等21项牌照或续牌的市民,须提供及核实香港流动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作为电子联络方式,以接收警方和署方的电子讯息,为逐步推行电子交通执法做好准备。运输署欢迎登记车主或牌证持有人,除可于续牌时提供已核实的电子联络方式外,亦可随时向署方提供有关资料。
自去年9月起,运输署先后举行10多场简介会,向货车、的士、小巴和非专营巴士等运输业界,以及驾驶学校、汽车经销商和金融机构等处理汽车首次登记和为客户申请车辆牌照的持份者,讲解提供及核实电子联络方式的新法例要求。署方已发信予牌照即将到期的人士,介绍提供和核实电子联络方式的步骤。四个牌照事务处和过境服务分组亦协助市民递交申请和核实电子联络方式,当局会继续做好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