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龚如心遗产案,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年初获委任为已故龚如心遗产下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律政司表示,受托人已完成筹组理事会。
受托人已正式委任5名独立人士,分别为劳工及福利局前常秘谭赣兰、资深大律师袁国强、消委会主席陈锦荣、立法会议员陈振英和行政会议成员林正财,联同两名获委任的政府官员,分别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成为受托人公司理事会的成员 。
律政司相信,在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受托人理事会会随即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尽心尽力管理慈善信托,包括拟备及敲定「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及其他慈善项目的细节。律政司会继续跟进余下的法律程序及相关安排,直至龚如心的遗产由临时遗产管理人全面交托至受托人。受托人稍后会根据遗产管理计划的条款及公司章程,在适当时间公布遗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