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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京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7月7日起实施

2025-04-03 HKT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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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深圳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将于7月7日起实施。(港台图片)
    上海、深圳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将于7月7日起实施。(港台图片)
上海、深圳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异常交易行为,细则将于7月7日起实施。

三间交易所的细则指出,若程序化交易导致证券交易出现重大异常波动,可以按照业务规则采取限制交易、强制停牌等处置措施,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若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可按规则采取临时停市等处置措施并公告。

细则又指,将对高频交易实施重点监管。若投资者进行高频交易发生异常交易行为,可按规定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要求会员加强相关客户交易行为管理。

高频交易的定义为单个帐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单个帐户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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