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运动今日展开。选举事务处呼吁合资格个人或团体,如尚未登记为地方选区、功能界别及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民或投票人,尽早于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申请,方可被纳入今年发表的正式选民或投票人登记册。
凡持有身分证明文件、今年9月25日或之前年满18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符合资格登记为地方选区选民。已登记的选民或投票人,假如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有任何变更,则同样应于6月2日或之前向选举事务处提交更改资料申请。选举事务处鼓励合资格人士透过「智方便」提交地方选区选民新登记或更新选民登记资料申请,亦可透过「智方便」提供或更新其流动电话号码和电邮地址,以及查阅他们的选民登记状况。
发言人提醒,选举事务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要求市民提供含个人银行资料的住址证明,巿民应提高警惕,以免受骗。
选举事务处在本登记周期会继续执行查核措施,向选民发出查讯信件,而信封面均印有「须立刻处理 与投票权攸关」字句。选举事务处亦会根据选民提供的其他通讯资料,透过电话、手机短讯、电邮或传真等,联络受查讯的选民,提醒他们尽快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