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立法会正在现行议事规则基础上,着手制定一套新的立法会议员守则,目标在下一届立法会实施。
该套守则将引入多项措施,完善议员履职监察制度,包括订明议员行为操守及工作表现要求,例如需要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社会各界联系、定期提交工作报告等;亦会就议员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设处分机制、改进议员利益申报机制等。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将扩大,并改名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另外,他说将优化委员会的运作,包括职务考察安排、简化委员会选举程序等,整套优化建议将交予议事规则委员会跟进,亦会因应需要在大会提出修订议事规则,同时向政府建议适当修订《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目标在今届立法会任期内完成。
梁君彦说,议员认为作为香港特区管治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一套清晰完善的守则,协助议员自我监管及完善,因此参考行会成员、政治委任官员、区议会及公务员现时履职安排的相关行为守则,去制订有关议员守则。
梁君彦又指出,无论国家和香港社会都对立法会有更高期望,议员亦自觉意识到要有更多担当,需要以更高标准对自己有更高要求,加强自我监督,以回应国家和香港各界期望。他强调议会本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理念,议员不断精益求精,而本届立法会任期尚余几个月,现时是适当时候作检讨,提升议会效率,增加议会透明度及问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