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检讨大学「本地生」定义。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表示,正考虑要求申请人需要在港居住至少一段时间,显示有意留港发展,才符合「本地生」资格,有定案后会尽快公布。
蔡若莲出席一个电台节目表示,社会上有声音认为持人才计划签证的受养人,即使原本并非在港居住,也被列为「本地生」,可获资助入读本地大学,做法并不公平,因此当局需要检讨相关做法,现正与不同部门商讨,探讨对人才计划吸引力及签证安排的影响,强调日后新措施不会影响原有大约15000个本地生学额。
立法会正审议《专上学院修订条例》,蔡若莲说现时规管自资院校课程的条文不一致,希望在课程质素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加强把关,所有专上院校在同一条文下注册,目标在现届立法会完成修例。
蔡若莲指出,修例要求院校开办课程需要通盘考虑社会人力需求、雇主对课程的意见等,确保学生完成课程能够回应市场需要和业界期望。
她又说,部分公营大学附属自资部门的课程,现时只需要经大学本部自行评审资格开办,毋须经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修例通过后,当局会提供 3年过渡期,让院校自资部门透过简易程序,再经评审局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