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香港报章如何处理「廿三条」立法的新闻

2003-02-14
分析数据有助理解各报章的新闻处理手法。
政府官员积极推销《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政府就实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谘询结集成意见书汇编,但报章社论并未包括其中。
笔者在本刊上一期撰文谈及香港报章如何处理「廿三条」立法的新闻,当时写得匆忙,而篇幅也不容笔者谈及较细致的研究发现。蒙本刊编辑允许,今期再续前文,将其他结果也作介绍,并结合基本法廿三条立法谘询的新情况,一并探讨。



几点说明

本文是上一期文章的延续,分析日期也只是整个立法建议谘询期的上半段,但笔者相信所得数据仍有一定代表性,应能反映各报章的新闻处理。笔者将继续分析谘询期下半段的报刊报导,如有进一步的发现将向大家介绍。这次研究由笔者构思及作最后综合,但具体分析则由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三十三位研究生负责,其中在「质化言论分析」中,每份报纸都由两组同学分别独立处理,所得结果作互相印证,以减低主观性及增加有效性。

今期文内表(一)中的数字与上期文章中的数字有少许\出入,主要是电脑运算时作了调整,实质分别不大。但《明报》的数字在上期却偏低了,应以今期的为准。此外,上期表(一)内《苹果日报》对立法的负面倾向是85%而非15%。

撰写本文及上期文章的目的,在于透过较有系统的资料分析,让数据说明各报对廿三条立法谘询的立场、定位和新闻处理手法。在寻找「意识框架」的过程中,我们也尽量保持客观,不让自己的主观判断代替客观现实。上期文章谈及「意识包装」(ideological package),蒙吴霭仪议员撰文指正,看来这词翻译得不贴切,用「意识包」应更接近英文的原意。

另外值得一谈的是如何理解报导对立法的正面、中立和负面倾向。立法谘询过程中,意见可针对不同方面,例如对立法行为本身,立法的内容,立法的步骤和时间表、政府官员的态度和表现等。所谓「正面」的倾向,是指某篇报导或评论对政府的建议、内容、官员表现等有可辨认的肯定,即笼统地说「支持立法」。相反,「负面」的倾向是指报导或评论对上述诸项有明显的不满或批评,即所谓「反对立法」。而「中立/不确定」的意义是指并无明显的正面或反面倾向。



数据及「意识包」分析

在表(一)中,笔者将报章报导分为「新闻」及「分析/评论」两大类,然后再看每类的报导倾向。如果将正面和负面的数值相减作为一个指标,可见大部份报章在两种报导类别的正反倾向都很相似。比较特别的是《英文虎报》和《南华早报》,它们的分析评论比新闻更为负面。而《香港商报》和《太阳报》则相反,它们的分析评论比新闻来得更正面。《经济日报》较多负面的新闻,但负面的分析评论就较少。以十四份报章整体的新闻类别计算,其实正面和负面的比例相差不远,而在分析评论类别则以负面比例稍高。

新闻规范中有「报导与意见分开」的要求,因此我们可见在新闻类别中的「中立」比例,要比在分析评论类别为高。《太阳报》、《新报》、《英文虎报》、《明报》、《星岛日报》、《东方日报》的「中立」新闻比例较高,而《苹果日报》、《大公报》和《文汇报》则较低。在分析评论类别方面,「中立」比例较高者包括《新报》、《东方日报》、《太阳报》和《星岛日报》。而「中立」比例较低者则有《大公报》、《英文虎报》、《苹果日报》、《南华早报》和《香港商报》。

表(一)中的「每则报导平均面积」,间接显示了各报对立法报导的重视程度和取向。负面报导有较多篇幅的报纸包括《苹果日报》和《成报》,中立报导篇幅占多的有《明报》、《新报》和《大公报》,《星岛日报》则正面和负面的平均篇幅相若,其他报纸则主要以正面报导的篇幅较多。

我们将版面位置分为上、中、下三个部份,放在上面位置的报导应被编辑认为较重要。在表(一)中,以「全部位置」作为基准作比较,「上面位置」的百份比数值可反映报章是否对不同倾向的报导有相异的处理。数字显示,《新报》在上面位置有更多中立的报导,而《太阳报》、《文汇报》和《大公报》的上面位置有较多正面的报导。

在「意识包」方面,各报采用的有同有异,其中最多报章谈及的是「一国两制」和「人权自由」。支持和反对立法的两极观点鲜明,前者以《大公报》、《文汇报》和《香港商报》为代表,后者以《苹果日报》最清晰。很多其他报章均表达不同程度的忧虑,也有一些报章兼陈正、反「意识包」,或只有描述而不表立场。



对政府修订的报导

表(二)列出各报在二零零三年一月廿九日对政府提出立法修订的报导,其中包括该则新闻的主标题和副标题,及当天有关的社论标题。除了《新报》、《太阳报》和《经济日报》之外,其他报章均把此消息作为头版头条处理,而且都有社评,可见对它十分重视。

在众多主标题中,主要指出政府对立法建议提出了修订,有些则突显政府「让步」以释市民疑虑。多数的主标题(包括亲中报章的)都颇「中立」,只有《苹果日报》的明显属负面,《英文虎报》和《信报》也隐含批评。副标题则对主标题作进一步阐释,基本语调属中立和报导性。

社论标题则较易看到各报对政府的取态。《苹果日报》和《英文虎报》可说是持反对态度,而《大公报》、《文汇报》、《香港商报》、《南华早报》、《东方日报》和《太阳报》当天的社论则有较正面评价,其他报章就「有弹有赞」或没有作出明确判断。



小结

香港各报章对廿三条立法建议及谘询都很重视,新闻报导和分析评论十分多。整体而言,印刷媒体对政府的建议和观点有充足的报导,对反对者的声音也有详细罗列,整体的比例可说是不相伯仲,只是批评言论的数目略多。但把十四份报章分开来看,各报的重点就很不同,支持者与反对者立见,整个「意见频谱」明显呈现。

数字可说明问题,也可混淆问题。从研究结果看,社会舆论中虽有支持和反对立法的不同声音,但反对者的比例明显较高。正、反「意识包」的表达也很清晰,但反对者似乎更有代表性。从报章看民意,无论是定量或定质角度,政府应可充份了解公众的想法。如果想透过将谘询期内收集到的意见书作「不寻常」的数字归类,以图显示民意对政府的支持,并非明智之举,只会损害自己的公信力。

各报处理廿三条立法报导以及所采的意识框架都不同,究竟可用什么因素去解释这些差异?笔者使用在一九九六年及二零零一年所做的新闻工作者调查的数据,将各报对廿三条报导的倾向与其他变项(包括对中国和香港的取向、读者阶层取向、可信度、报纸类型、语文等)作分析,发觉最有解释力的因素是对中国/本港的政治取态,以及报纸类型。(读者如有兴趣了解香港各传媒机构的政经生态位置,可参阅\登于本刊一九九八年四月及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拙文www.rthk.org.hk/mediadigest)换言之,愈是站在香港立场的报章愈反对立法,而愈是站在中国政府立场的报章愈支持立法。这个发现其实并无新意,它只不过说明廿三条立法属重大政治事件,是中港(或一国两制)矛盾结合互动下的又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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