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暗传播”(Dark Communication)探析

2018-05-15

  早在2008、2009年,内地新闻传播界曾提出一个新概念 ——“潜传播”,和本文要探讨的“暗传播”有着密切的关联, 因此不妨先追溯一下“潜传播”的提出与使用。

“潜传播”概念的提出与使用

  2008年9、10月间,四川广元等一些地方种植的柑橘发生大食蝇虫害,此时一条短信迅速流传,内容是告诉家人和同事朋友,暂时不要吃柑橘,尽管政府、专家对相关情况做了澄清和解释,但这条短信依旧致使柑橘销售受阻,价格大跌,众多地区的果农损失巨大。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及时制作了《广元柑橘为何引发消费者恐慌?》节目,于10月28日播出。白岩松在分析这一事件时说道:“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大家为什么经常有的时候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在发一些互相提醒的这种资讯,然后像是揭秘一样,我称之为‘潜传播’,归根到底的原因就在于说,大家心里现在还有这样的一种想法,就是说有一些资讯政府是不会发布的,即使它危害了我们的身体健康,但是它出于各种因素,它不会发布,所以我爱你,我得赶紧给你发个短信,提醒你,你别受害,于是形成了这样一种叫潜传播。”

  2010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编撰的第一部《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09年)》(即新媒体蓝皮书)出版,在尹韵公、刘瑞生合写的《新媒体发展的全球视野与中国特色——2009年中国新媒体发展态势与前沿问题》一文中指出:“即时通讯成为颠覆社会交往方式的‘潜传播’平台”。 尽管作者没有对“潜传播”概念进行阐释,但它是从以下角度考量的:“网路即时通讯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组织方式,催生了由线民自主的新的社会组织方式,出现了数量庞大的网路自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介,网路即时通讯所滋生的社会组织和动员方式在现实中特别是在未来所起的作用是很值得重视的。”

  2011年,有文章对“潜传播”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并将其纳入传播学研究范畴。代玉梅写的《自媒体的传播学解读》一文,提出了“‘潜传播’下的即时资讯发布与获取是自媒体核心功能”的论点。梁德学、彭艳萍合写的《初探自媒体时代的“潜传播”》一文,首次对“潜传播”作了定义:“通过特定的符号、方式、管道进行的非公开社会资讯传递或社会资讯系统的隐蔽运行”,其发生的通道“主要为手机短信、网路即时通信以及基于SNS构建的新型专业社交网站。”该文对“潜传播”的传播模式及控制、引导也做了较全面的阐述。遗憾的是,此后未见有更多的探讨文章,“潜传播”一词也未见在学术界得到更多的使用。

互联网“暗传播”概念界定

  要说明什么是“暗传播”,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暗网”。

  今天互联网的传播生态比十年前不知要复杂多少倍,暗网的大行其道,最能说明问题。 如上图所示,今天的互联网通常被业界划分为:表网(Surface Web)、深网(Deep Web)和暗网(Dark Web,或Dark Net)。能被正常搜寻引擎搜索到的网路内容被称为“表网”(即表层网路),该词往往与“明网”(Clearne,可追踪其真实地理位置和通信进行人的身份)视为同义。深网(即深层网路)系指万维网上那些不能被标准搜寻引擎索引的非表面网路内容。暗网则是深网的子集,指只使用非常规协议和埠以及可信节点进行连接的私有网路,它是不能通过“常规方式”访问的。按照维基百科的解释,表网与深网通常所指未加密、非暗网,或不需Tor(洋葱路由器)等就能流览的网路,这类传统万维网的内容往往匿名性较低,多数网站可以获得用户的IP位址。与之相对的暗网,是只能使用特殊软体、特殊授权、或对电脑做特殊设置才能连入的网路,使用一般的流览器和搜寻引擎找不到暗网的内容。暗网的伺服器位址和资料传输通常是匿名、匿踪的。5

  由于暗网的存在与发展,匿名匿踪的隐秘传播活动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也就是说,今天“暗传播”已成为互联网上的显著现象,不能不关注,不能不研究。

  本文提出和使用“暗传播”是一个广义宽泛的概念,不仅仅是指在暗网上的传播活动,还包括在表网、深网上的隐秘传播活动。也就是说,在不同场景下,暗传播所指不同。因此,与中文“暗传播”对应的英文也有多种选择,如Underground communication;hidden communication;dark communication;darknetted communication,也可以是Dark spread;Dark transmission;furtive spread等。 基于中英文互译的相互契合,在对“暗”+“传播”的反覆考量后,本文“暗传播”的英译选择为:dark communication。

  本文给出的“暗传播”(dark communication)定义为:以隐秘的管道或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匿名、匿踪的资讯交换与传递活动。

  与暗传播含义相近的中文词汇是隐传播、潜传播,与其相对的中文词汇是明传播、显传播。

  暗传播的特点:1、使用者为确保自身安全,采用隐秘的管道与方式,匿名、匿踪地进行资讯交换与传递; 2、传播内容多为违法犯禁的资讯,为体制、政府、法律、道德所不容; 3、主要在团体、组织、同道中使用,规模有限,是一种小众(小域)传播; 4、往往需要依赖专门的技术支援手段; 5、与明传播并非截然分开,很多情况下会呈现半明半暗、亦明亦暗的状态。

暗传播在互联网上呈现的类型

  表网、深网、暗网是三个不同层次的物理介质,狭义的暗传播,仅指在暗网上进行的传播活动,广义的暗传播还包括在深网、表网上进行的传播活动。

  如果以“匿名”、“匿踪”及传播物件三项来衡量,它们的区分如下:

  表网:用户可使用匿名,可做到较低程度的匿踪,传播物件以大众为目标;

  深网:用户可使用匿名,可做到较深程度的匿踪,传播物件以小众为主;

  暗网:使用者可实现完全匿名、匿踪,传播物件以特定受众为主。

  需要指出是,互联网上不同类型的暗传播,并非可以划分得泾渭分明。有时候是相对的,如政府部门、企业等建立的内网,其传递运行的资讯内容对外界就是保密的。很多时候又是半明半暗,亦明亦暗兼有的状态,如微信是一款集通信与多种传播方式及服务功能于一身的产品,故明传播、暗传播现象在微信上都有所体现。此外,“暗传播”“暗”的规模、程度等,也会依据社会传播生态的具体情况,呈现出扩大、递进的状态,或缩小、递减的状态。

(一)表网上的隐秘传播活动

  美国《纽约客》杂志1993年7月5日刊登的一幅彼得·施泰纳(Peter Steiner)创作的漫画。标题为:“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On the Internet, nobody knows you're a dog)。这句话很快成为有关互联网的一句名言。

  尽管漫画画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互联网刚刚商业化之际,但表现出作者对互联网特性的深刻理解,强调用户能够以一种不透露个人资讯的方式来发送或接受资讯的能力。 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共用组织(Creative Commons,CC)创始人劳伦斯·莱西格(Lawrence Lessig)认为,互联网“TCP/IP协议不强迫使用者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尽管用户本地的互联网接入点(如某些大学)可能要求用户实名上网,尽管这样,使用者的资讯也是由本地互联网接入点保管,不作为在互联网传输资讯的一部分。”这显示了互联网空间从一开始就是“自由化的,因为性别,种族,年龄,外貌,甚至于‘狗性’都可以不提供,甚至可以编造或者创造性地夸张这些属性,以达到合法或非法的目的”。6

  这种匿名的特性,从始至终贯穿了互联网应用发展的全过程,从论坛到博客,从即时通信到社交媒体。固然造成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也造成了百无禁忌的结果,为谣言、假新闻、黄赌毒,以及反体制、反政府等资讯泛滥,打开了大门。尽管传播者(Who)的真实社会身份一时难以判断,也可以采取某些匿踪的手段,如进入讨论区需授权、邮件加密、网盘加密、快速建群撤群等,以试图逃避政府监管,但毕竟在表网上是无法做到匿踪,即使是用于点对点的通信也是可以被监控的。

  表网上暗传播的最大特点,主要体现在匿名上,追求的目的仍是资讯大规模的快速散播,希望产生较大的社会效应。如各种政商势力或别有用心的人都会利用,通过匿名散发资讯攻击抹黑对手或突然爆料引起起社会关注,制造舆论事件,甚至进行组织动员,很多时候都无法获悉是何人、何种势力在背后所为。更有甚者,可以动员骇客实施攻击对他国舆论进行干扰,如影响美国大选的“通俄门”事件,至今仍在云里雾里。

(二)深网上的隐秘传播活动

  近两三年来,国内有关暗网的文章多了起来,但在谈到深网、暗网的关系时,往往表述不清,有的仍将二者混为一谈。一篇题为《“深网”和“暗网”的区别及基础扫盲》的文章,给出了清晰阐述。文章指出:“深网并不仅仅是指网路网站,它的范围远大于一般的网站,它包括所有不能被搜寻引擎抓取到的网路内容,比如:你的QQ聊天记录,你的微博私信记录,MC私服,诸如SSH、VPN等非标准80或443端口且不走标准HTTP/HTTPS协议的内容等等。因此对于普通用户来说,他们每时每刻都在和深网打交道。”“深网其实是一个仅针对搜寻引擎的概念,表示不能被其抓取到的私有内容,和暗网这种必须借助第三方工具才能访问的不一样。”7

  如QQ群、微信群的使用,多少会让使用者产生一种认知,以为是有限的小范围传播,有的还强调群内议论之事不要外传,自认为是安全的,资讯不会外泄或不被他人窥探,从技术上说,私有内容也不会被搜寻引擎抓取到。实际上,后台仍可以轻而易举地进行监控,但深网上的暗传播毕竟以小众、小域为特点,无疑会增加隐秘性的强度。

  2017年是比特币交易异常活跃的一年,由于币值飞涨,众多的投资者加入其中,中国的监管部门则在看到虚拟货币存在市场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后叫停交易。 国内首家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成立于2011年6月9日)发布公告称,平台于9月30日起停止所有交易业务。随之而来的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立刻转至各大场外平台,包括微信群和QQ群,散户投资者依然活跃。其中一个手法是,每次交易会单独建立一个微信群,交易完成之后立刻撤群。规模可达日交易流水30万,群主月赚9万。“只要有市场,有资讯差,有赚钱的机会,就永远有人会参与其中。”8关闭了公开交易平台便会转入场外交易。可以想见,如果宣布比特币交易为非法,使用者势必完全转入暗网,而暗网本来就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最活跃的黑市。

  从这一案例可以发现一条规律,即暗传播“暗”的程度依据执法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而加强。使用者一旦感觉在最常用的平台上的通信、传播受到监控时,就会寻找和使用保密性更好的途径。如WhatsApp在全球拥有逾10亿用户,利用“端到端”加密来保护资讯不被窥探,国内不少微信用户在遭遇封号、封群后,便立刻在WhatsApp开设帐号。

(三)暗网上的隐秘传播活动

  2014年7月,《The Dark Net: Inside the Digital Underworld》一书出版。作者是杰米.巴特利特(Jamie Bartlett)。目前大陆尚没有中译版,但《汕头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以《暗网:数字地下黑社会揭秘》为题介绍了此书。2016年10月,台湾中译版出版,书名译为《黑暗网路:匿名地下社会的第一手卧底调查》【说明:台湾将Net译为“网路”,Internet译为“网际网路”】。广告语称,此书为以专业角度探讨暗网及网路非法社会社群次文化书籍,将带领普通读者一窥“无法律状态”的暗网内幕。

  没有互联网时,各种社会形态下都有暗传播现象存在,但有了互联网后,暗传播在不断翻新的技术手段支持下,隐秘性达到“没有最暗,只有更暗”的程度。巴特利特认为暗网是现代性的创造性毁灭的扭曲镜像,它既令人震惊又富有创造力。尤其是暗网上的非法交易和犯罪活动被媒体和互联网研究者陆续报导出来之后,公众也越来越多地了解到暗网及暗传播的状况。

  暗网是线民需用特殊软体、特殊途径、特殊授权,或对电脑做特殊设置才能进入的网路。尽管在暗网上可从事的活动类型与明网无异,例如发布资讯、网路购物、档案传输、短片分享等,但由于隐密、匿名的特性,通常被用来进行毒品、武器、淫秽影视、黑市金融等交易。暗网的重点在于”暗”,进入暗网是有一定技术门槛的,对普通线民来说,最简单的方法是使用Tor流览器,国内则需要VPN+Tor。

  国家电脑网路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一篇名为《“暗网”应用情况及监管方法研究》的文章介绍,境外隐秘网路的匿名性极强,它通过采用分散式、多节点的资料访问方式和多层资料加密,为每一个资料包设计了一个加密的IP位址进行通信。暗网中继节点在全球分布广泛且用户众多,中国也有分布,Tor的中国用户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近两三年来,百度贴吧等论坛有关暗网入口等技术帖成为热帖,一些线民还创办了交流QQ、微信群,实际操作的手法越来越受到关注。该文介绍,“只要掌握基本的翻墙技术,再下载一个几兆大小的软体,经过简单设置,便可以匿名接入暗网。此外,暗网开发组织也在智慧手机平台上发布了接入软体,更方便了暗网接入。”9

  2016年11月中旬,大陆多家媒体报导了这样一条消息: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首次成功打掉一个利用“暗网”等互联网媒介传播儿童淫秽资讯的群体,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这起案件成为中国破获的首例境外隐秘网路违法犯罪案件。对这起案件展开侦查,源于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移民执法局探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中国线民在多个境外隐秘网站上发布大量儿童色情图片及视频资讯,发布者IP显示在北京,于是在将相关资讯提供给中国公安部门。该案件从3月开始侦查,锁定的主要嫌犯是一所名校的大二学生,其加入的十几个QQ群,专门用来传播儿童淫秽视频、图片、音讯、小说等,群成员可以直接在群里下载或利用群里分享的百度网盘连结下载。为了逃避侦查打击,这些群保留时间一般是十几天。他的传播路径为:第一步,首先在QQ群内获得相关视频;第二步,在国内获得了视频等资讯后,再将这些视频上传到境外的隐秘网路上,以此获得会员等级的提升,从中获得更多的图片、视频;第三步,再将这些从暗网上获得的图片、视频传播到QQ群内。根据查获的视频内容显示,遭到性侵的儿童有30多人,都是来自偏远农村、年龄不足10岁、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10

暗传播为什么能在互联网上盛行

(一)各类黑市交易及犯罪活动需求所致

  任何罪犯都试图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躲避政府的打击和法律的惩罚,而互联网尤其是暗网,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披上了一件隐身衣。近两三年来,各国破获的暗网典型案例,让社会大众了解到互联网上还有如此黑暗的角落,还有如此骇人听闻的状况,还有如此丑恶歹毒的同类。比特币洗钱、贩卖毒品、贩卖妇女儿童、儿童色情、贩卖军火、雇凶杀人等等,充斥着无数的犯罪。2017年5月,台湾出版了一本书,名为《暗网事件薄》,为避免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封面上都打了“限制级 18岁以下不得翻阅”的警示语。

  2017年7月,美国和欧洲多个执法部门联手铲除了有着“全球最大暗网黑市”之称的阿尔法湾(AlphaBay)。据统计,该网站自2014年创建以来,在其公布的75万件商品中,超过三分之二是毒品,仅在2017年上半年,就销售超过了500万个被盗的信用卡号码。该网站平均日交易额大约为80万美元。成立3年来累计非法销售额约10亿美元。据美国司法部称,在“阿尔法湾”上,卖家达到4万人,而客户则突破了20万人。11

(二)各种政治势力、商业势力为达自身目的所致

  在互联网时代,各种政治势力、商业势力为达自身近期、远期的目的,都必然运用暗传播手段。而当社会发生变动之际,作为组织动员的手段,更少不了暗传播的运作,包括采用隐密性更出色的技术手段。如在2014年台湾太阳花学运和2015年香港占中事件中,一款用于手机的移动用户端FireChat受到示威者的青睐,其特殊之处在于,其具有无中心节点、网状连接的特点,在密集区域可以快速自行组网实现大面积的资讯传播。即时通讯类软体Telegram Messenger具有高度加密对话,盗听内容几近不可能,同时具有“阅后自焚”,即自动清除对话内容等功能,使用者也有相当规模。

  暗传播不仅常用于团体、组织、同道中,也常见于新闻资讯的传播中。在建有网路防火墙的国家,境内外的资讯交换和传播中会呈现两种情况:1、明转暗----境外媒体公开报导的敏感新闻资讯,在进入防火墙后会以暗或半明半暗的途径进行传播;2、暗转明再明转暗----境内的资讯提供者通过暗途径向境外媒体(包括新闻媒体及各类网站)爆料、喂料,经公开报导后形成明传播,然后再回传到境内,通过暗或半明半暗的途径进行传播。这其中包括翻墙软体、VPN、保密通信软体、同步软体等手段的应用。如,BitTorrent Sync是一款免费的档同步软体,它不需协力厂商伺服器即可让多台电脑之间直接互相同步和共用档,它采用基于类似BT下载的P2P分散式技术,全程AES加密,速度快而且可通过金钥档共用,不仅是同步利器,而且具有分散式网盘的作用。

(三)在明传播层面对新闻资讯传播严密管制所致

  社会大众传播系统对已发生的新闻事实不公开报导,以及报导的不客观不全面不及时,也是暗传播在互联网上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回过头来再来看一下《初探自媒体时代的“潜传播”》对“潜传播”所作的定义,显然不够精准。因为即使是当年探讨的潜传播,也并非都是“非公开社会资讯传递”,更不是“社会资讯系统的隐蔽运行”。恰恰相反,不论是潜传播或暗传播,大部分情况仍是在使用者最常用的公开的资讯服务平台上进行的。 由于政府对新闻资讯的严密管制,以及传统主流媒体的选择性报导及不符实际的宣传,造成受众必然选择高开放度高自由度的互联网为获取资讯、传递资讯的手段。尽管互联网也是被监管的,但同时也提供了进行隐秘传播活动的手段。公众为获取对重大新闻事件的知情权,为获取自己思想观点的表达权,为获取对政府政策失当、行政运作失误的批评权,为获取对贪腐官员进行揭露的监督权,势必导致公众采用一些暗传播的手法,试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传播活动。这种状况在今天的社会资讯传播系统中是大量存在的,公众以半明半暗、亦明亦暗的方式传播,是与政府严厉管制、主流媒体不实宣传之间的博弈。从各国传播的历史和现实看,这一类传播活动也是不会停止的。

结语

  与明传播的观察、测度、分析相比,暗传播研究要困难的多。不同群体使用暗传播的目的与规模,暗传播使用的管道手段以及产生的效果等,都是互联网研究的一项新课题,而暗传播的学理建构更是一项新挑战,本文仅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鸣谢: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曾就“暗传播”概念及中译英,与邓炘炘、孙五三、刘力群、杨斌艳等几位同仁交流,获益良多。此外,特别得到潘忠党、钱忆亲两位海外学者在“暗传播”中英互译方面的指教,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1央视网:《短信绝非谣言 广元柑橘为何引发消费者恐慌?》,2008年10月29日   http://news.cctv.com/china/20081029/104048.shtml

2尹韵公、刘瑞生:《新媒体发展的全球视野与中国特色——2009年中国新媒体发展态势与前沿问题》
 道客巴巴网站收录 http://www.doc88.com/p-676852619569.html 

3代玉梅:《自媒体的传播学解读》,原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年5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3年01月21日刊发  http://www.cssn.cn/xwcbx/xwcbx_xwll/201310/t20131026_606722.shtml

4梁德学、彭艳萍:《初探自媒体时代的“潜传播”》,原载《新闻爱好者》2011年第14期
 人民网-传媒频道2011年7月25日刊发
 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206896/227079/15241480.html 

7作者“我很好奇”:《“深网”和“暗网”的区别及基础扫》,2016年8月19日刊发   http://chitanda.me/2016/08/19/difference-between-deepweb-and-darkweb/

8新金融见闻:《揭秘比特币场外地下交易:微信群日交易流水30万 群主月赚9万》,来源:金科观察
 深蓝财经网2017年11月2日收录  http://www.mycaijing.com.cn/news/2017/11/02/155448.html

9赵志云 张旭 罗铮 袁卫平:《“暗网”应用情况及监管方法研究》,原载《知识管理论坛》2016年第2期
 论文网收录 http://www.xzbu.com/1/view-7519104.htm 

10新京报记者刘子珩 实习生黄斌 张琪琳:《境外隐秘网路第一案背后的暗黑世界》,观察者网2016年11月25日收录,改标题为:《起底中国境外隐秘网路“暗网”第一案 传播儿童色情重要平台》
 http://www.guancha.cn/FaZhi/2016_11_25_381773.shtml 

11新华社记者林小春报导:《记者调查:全球最大暗网黑市平台是怎么打掉的?》,新华网2017年7月23 日刊发 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7-07/23/c_1121365069.htm

下载
相关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香港学生反修例运动中网络关系解体的实证调查

宋昭勋、吴静、胡欣立
2021-01-11

ICT Use at Home and Telecommuting Practices in Hong Kong

Louis Leung
Renwen Zhang
2016-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