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网上影像广告新标准
网上广告成长快速,根据互动广告局(IAB,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资料,去年全球互联网广告收入达二百一十亿美元,是历来互联网广告收入最高的一年。在众多网上广告中,搜寻广告为最大的收入类型,占整体份额的41%,其次是显示广告及分类广告,分别占34%及16%。而随着网上广告发展开始成熟,IAB提倡推动数码影像广告技术标准,确立有关制度,让这个潜在庞大商机的新兴广告形式有所规循,藉以提升网上广告的竞争能力。
网上广告目前主要是根据网站和广告主互相的协定提供一些标准,但内容的格式、动态、静态广告和广告大小等,都未有一个特定的规定,只是依随不同网站作出调节,若要把网上广告放到不同网站,往往要建构不同的广告,无疑增加了网上广告制作的成本。
IAB提议一套适用于数码影片的通讯标准VAST(Digital Video Ad Serving Template)。如获业界采纳,这套以XML格式编制的标准,将可用在网上各种不同的影片播放器与影像广告网络之间,建立起一个共通的协定,开发者就 不用再担心转换或者格式兼容问题,网上广告的制作成本可望减低。
台湾「五媒合一」新闻媒体问世
九月一日为台湾「记者节」,一份标榜「清新视野,深度报导,极简阅读」、采用「五媒合一」形式经营的新闻媒体《台湾醒报》,选在当天于台北创刊。透过电子报、实体报、广播与电视甚至手机等不同形式,让读者们能各取所需,选择自己最方便的阅读形式。
据社长林意玲指出,《台湾醒报》的「醒」字有唤醒的意思,期望唤醒社会对于新闻的理想价值,以「清新、客观」作为新闻采访的指导原则,对抗时下媒体的八卦歪风。该报员工暂时不到三十人,由多位资深媒体记者,带领一群新闻系学生和年轻学子的团队组成,每个记者都必须要能写、能拍、能编辑、能进棚录节目,以降低营运成本。每日将提供读者十五到二十五则必读新闻。虽然称是「五媒合一」的媒体,目前《台湾醒报》实际运作还是以网络为主要平台,广播和电视的部份则是以随选节目的方式挂在网站上提供点选收听、收看,而实体报则是让读者自行下载、列印编排完成的报纸版面。
根据该报网站列出,《台湾醒报》的登记资本额共壹仟万元新台币。林社长强调不靠广告来维持运作,但她还是期待能有广告的支持,更希望国内企业能够捐款来支持他们这个有理想的媒体,该报愿开放给公众人士每人入股壹拾万元,加入成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