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
What Newspeople Should Know and
the Public Should Expect
作者:Bill Kovach & Tom Rosenstiel
出版:Three Rivers Press
年份:2001
美国的受众对传媒日渐失去信心,认为传媒并非为公众的利益服务。在一九八五年,有四成美国人认为报纸关心他们,但到一九九九年,这数字下降至只有两成。而认为报纸有监察作用这点,也从八五年的百份之六十七下降至九九年的百份之五十八。
与此同时,一班著名传媒人及学者也感到新闻行业出现了严重问题,于是组成了「关注新闻从业委员会」,研究新闻工作者如何发掘新闻及他们的责任。
经过三年的研究,委员会发现,新闻工作者都认同新闻的目的是向市民提供自由和自治所需的资讯,而要达到这目的,需要遵守以下九项原则:
(一)新闻必须真确,要报导事实的真相;
(二)记者需忠于市民,而不是老板;
(三)不无中生有、不欺骗受众,尽量公开资料来源,让受众可自行判断那些资讯的价值及有否偏颇;不采用有疑点的资料;
(四)新闻工作者必须独立于任何派别、宗教信仰等。不能与所采访的工作有利益冲突;
(五)坚守监察的角色,着重揭露重大问题,而不是小眉小眼的事情。在寻找资料的过程中,要保持开放的态度,要拿到真凭实据;
(六)提供论坛给公众发表意见。这些公众讨论必须遵守真确、建基于事实及提证的原则;
(七)尽力做到既有吸引力又切题;
(八)新闻必须广泛而全面,不要把新闻过份娱乐化;
(九)新闻工作者必须有道德良心,对不公义的任务有说「不」的勇气,而上司也须容许下属就道德良心有关的事情提出异议。
最后,本书提到公民同样有权要求新闻机构遵守这九项原则。如有关机构屡劝不改,公众应采取罢买行动,同时必须致函有关方面,清楚指出拒绝收看的原因。
近年香港的传媒生态也出现了变化,市民同样对传媒不信任。新闻工作者趋向追求一些揭露名人私生活的题材,对社会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意义。一些新闻工作者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不求证、不核实,只求做到故事有震撼性。在新闻原则渐被遗忘之际,实在有需要重温一下这九个原则。
■姚霞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