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与核心价值

2012-04-13
  2012年的行政长官选举是一次牵动全港人心的选举。在这次选举中,我们看到香港人勇敢而美好的一面。其中表表者,莫如22万香港市民抱着不让西环和小圈子垄断特首选举的决心,参与了港大钟庭耀博士主理的特首民间模拟投票,毫不含糊地表达了希望3月25日的选举「流选」的主流民意。与此同时,我们在选举中也清楚看到丑恶的一面。除了两位建制派候选人丑闻不断外,江湖人士甚至是情报组织,更被怀疑涉及候选人的丑闻或「黑材料」之中,让人担心已是不公平的特首小圈子选举,是否已进一步沦为政治争斗和打压对手的场所。

  梁振英先生当选特首之后,不少对他有保留的人士担心,在他主政之下,香港的核心价值将会不保。尽管梁先生多次作出否认,但很多人还是怀疑他是中国共产党的地下党员;加上他作风果断硬朗,因此担心他当上特首之后,要麽就是共产党治港,破坏一国两制;要么就是「普京式」的强人治港,到时不要说反对者难有立锥之地,香港人的言论、集会、新闻等自由也很可能会被削弱。

  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充分明确的证据,证实梁先生是共产党人。我当然明白要掌握这等证据殊不容易,但总不能把推论假设等同是事实。他对香港核心价值的承担,我主张在这个阶段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如果把香港视为家园,认同香港的核心价值是我们在公共事务问题上的安心立命之所在的话,每位香港人都有责任监督政府的施政,保护这些核心价值。

  在提到香港的核心价值时,我们很自然会举出自由、法治、人权、民主、多元、开放、容忍这些观念出来。此外,程序公正也被视为是我们的核心价值之一,例如没有了程序公正,法治便不知从何说起。自由开放的文明选举,更是离不开程序的公正性。我甚至认为,要确保我们的核心价值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其中一个必须的要素,便是要让类似程序公正的安排成为这些价值的组成部份。例如要有言论自由,便得要有公平开放的平台,让南辕北辙的意见都做到能既交锋,又并存。这意味着掌握或规管媒体的人须负上一些公共责任和专业操守,要保障言论平台的公平开放,并严格把事实和意见尽量区分处理,以保障大众的知情权和不同意见的交流。

  令人感到很遗憾的是,在今次的特首选举中,除了出现了我在文章开首第一段提到的「丑恶的一面」的事情之外,也发生了不少违反程序公正或与之相关的缺乏专业操守的行为,进一步打击或影响到香港的核心价值。在这篇短文内,我希望就两方面作出一些论述。

言论自由和新闻专业
  首先,我想在今次特首之战中,在专业上最破坏香港言论自由这核心价值的,莫过于在立场上支持梁振英的《成报》在3月25日投票前的几天,分别粗暴地擅自修改时评人刘锐绍不拣唐、梁两位候选人的文章立场,和抽起表明不支持梁振英的自由党主席刘健仪在该报发表的定期文章。《成报》对特首候选人有立场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成报》要支持梁振英,可以在社评中支持,可以发表署名文章支持。但把人家不持支唐英年和梁振英的文章,纂改成弃唐选梁,除了是诚信破产之外,在专业操守上,可算是到了无耻的地步。人言为信,无信不立。肆意破坏诚信的言论,是最损害言论自由的。香港有报章竟然能公然做出这种行为,又把立场不同的定期作者的相反立论临时抽起,为本港新闻界敲起了言论自由的警号。所有珍惜这核心价值的人,都应抵制和谴责这样的行径。《成报》后来说是误把刘先生的专栏文章当作是记者写的新闻稿而作出润饰这一解释,相信任何讲道理的人都难以接受。这件事也让人惊觉,一些香港媒体,对保障言论自由的专业操守,竟然是到了任意践踏的地步。

  除了《成报》这个极端的例子之外,香港一些立场取态明显的报刋,在特首选举时便经常把一些指称和未经证实的传闻说成为事实。这些不专业的做法,除了是把传媒这公器作为某种立场的宣传工具之外,也是对公众的知情权的不尊重。我这样说并不等如我认为传闻在新闻中不重要。相反,不少传闻往往是空穴来风,在后来变成为事实。例如今次唐英年先生在九龙塘大宅的僭建风波,开始时也是由相关的传闻而起的。但新闻界如要尊重事实,尊重公众对真相的知情权,在报导未经证实的事情时,便不能把有关的传闻说成是事实,否则,媒体若然专业诚信不保(像亚洲电视早些时候关于江泽民逝世的报导),新闻自由又何所以立呢?相反,假如媒体有证据支持有关的传闻为真确事实,尽管受到有力者或当事人的否认阻挠,也得为了言论自由和新闻专业坚持报导。

平衡官方保密与公众知情
  另一件在选举期间牵涉到核心价值与公众利益有关的争议,就是唐英年在第一场特首候选人的电子传媒选举辩论中,公开违反行政会议的保密原则,指称对手梁振英在2003年的行政会议上,提出要以行政手段打击言论自由,把经常批评董建华政府的商台的续牌时间,从12年缩短至3年。此外,唐英年又指称,在2003年7.1大游行后,当政府考虑是否继续强推23条立法时,梁振英在行政会议上采取强硬立场,认为香港终有一天需要动用防暴警察施放催泪气体对付示威群众。梁振英对唐英年这两项指控都作出否认,并指对方揑造事实。

  唐英年承认他这样做是违反了行会的保密原则,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他说他是经过一番内心挣扎后才决定这样做的,因为特首的位置非比寻常,候选人的立场和作风须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揭发梁振英这些强硬立场符合公众利益,而这利益更凌驾于保密要求之上。

  在政治学和公共行政学中,如何平衡官方保密与公众知情往往是很具争议的议题。唐英年在选举最后阶段决定这样做的理据是否充分呢?他这违反了政府最高决策机关的原则的行径,是否真的捍卫了我们的公众利益呢?

  如果大家不采取同情唐先生的眼光来看这件事,便很容易认为,唐英年这样做根本是为了扭转自己差不多败局已成的竞选工程才出此策略,与什么公众利益是沾不上边的。我虽然不采纳这个立场去分析这件事情,但我不能说这种讲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可是,就算我们不认为唐先生是为了自己的竞选利益而破坏行政会议的保密原则,他有充足的理由这样做吗?我想就已知的情况来说,我仍然有理由相信,唐英年这样做是大有问题,因此也很难说他的违规行为,真的是维护了我们的核心价值。

  我想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能否单单因大家对一些重大政策问题在行会的决策会议上出现立场上的严重分歧,便确定对方的立场是违反公众利益,在需要时不惜破坏保密原则,在公开的场合上指斥对方的不是,并以公众利益作为凌驾性理由为己开脱?我们在此得注意,唐英年指称梁振英在行会中所持的两个立场,在最终的政府集体决策中,都没有成为政府的立场,同时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在政府作出了决定后,持这些「强硬」立场者不遵从集体决议,继续以或明或暗的方法来颠覆政府的决定。若政府最高决策者在行会的决策会议上不能无惧无偏地畅所欲言,以便在政府作出最后决定前充分考虑到各种决策选项的优劣,这肯定会对政府的决策做成不良影响。保密原则的确立,就是要确保能维护这种作出充分考虑的决策环境,并避免日后对不同立场者作公开的「秋后算帐」。当然,行会一旦作出集体决定后,会议期间持不同意见者便得放下分歧,共同支持和执行集体的决策。现在唐先生公然破坏了行会的保密原则,以后行会成员会否担心要无惧无偏地在决策前有力地提出自己的立场,会被不同主张者日后公开翻案呢?如果为了一方所理解的公众利益便可以破坏保密原则,同样的逻辑是否可以在政府作出了集体决定后,让持异议的官员在他们认为有需要时也可以以自己理解的公众利益为理由而不执行相关的决定呢?如果这样的话,政府还能作出有效管治吗?

  民主派候选人何俊仁先生指出,唐梁双方在七百万人面前各执一词,指责对方「讲大话」,这意味着他们其中一人是向着所有香港人说谎。如果我们能够证明是哪一位说谎,那便有足够的理由指出,这说谎者破坏了我们的公众利益和核心的诚信价值。至于他们在行会保密决策会议上所持的不同立场,只要他们忠实地遵守了相关的程序规定,反而不一定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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