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大选看传媒与票站调查

2000-12-15

  美国选举日,CNN在东岸时间下午约八时,根据票站调查的资料宣布戈尔在佛罗里达州胜出,令全美甚至全球媒体都跟着报道。约六个小时之后,各电视网络又纷纷宣布布殊当选。戈尔甚至致电布殊恭贺对方。很多报章得知戈尔「认输」后,则决定刊印布殊胜出的标题。《纽约时报》印了十一万五千份头条为「布殊看似击败戈尔」(Bush Appears To Defeat Gore)的报章,不少报章则犯下更大的错误。《华尔街日报》幸免于难,其执行编辑Paul E. Steiger打趣说,那是超卓的判断及过早的截稿时间的结合。

  美国传媒误报选举结果,不是未发生过的事,四八年《芝加哥论坛报》那「杜威击败杜鲁门」的标题是经典的例子。但一天之内两度犯错,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

  美国传媒一错再错,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例如美国传媒向来受宪法《第一修订案》的保护,大部份学者及政客从不怀疑传媒有公布票站调查甚至预测选举结果的宪法权利;美国人也习惯了在选举当晚或翌晨便知道结果,在报章上读到,一位选民将新总统形容为「一觉醒来便会收到的礼物」;而传媒误报布殊得胜,也忽略了佛州有关覆票的法例,显示出全国性媒体在处理区域性新闻时,未必有充足的地区性知识。当然,今次传媒的错误,尤其是第一次误报戈尔胜出,也牵涉到票站调查的可信性及传媒间商业竞争的问题。这也是本文的讨论重点。

认识调查误差

  在美国,票站调查和传媒有很密切的关系。一九八零年NBC自行进行票站调查,引发同业竞争。但票站调查花费昂贵,各大电视台及美联社于九零年决定将调查集中进行。据NBC前新闻节目制作人Tom Wolzien估计,这安排让每个网络在选举年节省五百至一千万美元。不过,代价却是让VNS(Voters News Service)成为选举日唯一的票站调查。学者Philip Meyer便指出,若电视台各自进行调查,各调查间的差异必然令传媒加倍小心,误报的情况也较难发生。

  其实,VNS票站调查的专业水平是无容置疑的。其负责人之一,美国民意研究协会主席Murray Edelman也曾对VNS在九六年大选的票站调查的方法,尤其在其误差问题上,作为深入的分析(见Paul Lavrakas及MichaelTraugott编《Election Polls, News Media, and Democracy》一书)。

  不过,在任何调查研究中,误差都是不能避免的,重要的是对误差作出评估。根据Murray Edelman及Daniel Merkle的计算,今次佛州票站调查的样本数大约是一千八百,抽样误差约为百份之三。

  须注意的是,抽样误差是百份之三,并不代表调查中的实际误差不会大于百份之三。首先,抽样误差并非调查研究中唯一的误差来源,如因低回应率而出现的误差,是不包括在内的。而根据一些报章报道,是次VNS的调查中有数据出错,这更是难以预计了。

  但更基本的问题是,调查研究所根据的是或然率的逻辑。若一个调查的误差为百份之三,那是指在大部份情况下,误差不会大于百份之三,但并不是不可能。研究者在根据统计数字下结论说某现象存在时,都要计算其结论为错误的机会是多少,其需要衡量的,一方面是犯错的机会与犯错的后果,另一方面就是下结论所能得到的利益(如知识的增长),或不下结论所要付出的代价(如缺乏资讯作决策)。在一般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所愿意接受的犯错机会通常不过百份之五。在其他领域,如医学研究中,如犯错的后果严重,研究者所接受的风险会更低。

公众利益与传媒商业利益

  这次美国选举中传媒所公布的结果又怎样呢?首先值得一提的是,选举当日,各大电视网络各自都请了专家学者在幕后帮忙。如ABC便有密芝根大学的著名学者Christopher Achen助阵。据Achen的说法,他曾反对宣布戈尔夺得佛罗里达,因为他当时估计,根据已有的数据宣布戈尔夺取佛州,出错的机会是百份之十至十五。

  笔者不清楚Achen的计算方法,但这至少显示,电视台在专家的协助下,绝对可以对出错机会作出评估。在这个情况下,传媒应考虑的,就是公布结果所带来的利益,是否足以支持他们去冒犯错的风险。

  在后果方面,传媒若错误公布选举结果,会损害传媒的公信力,并可能对仍未投票的选民产生影响,令投票率,甚至选举结果本身产生变化。

  但若调查非常准确,公布其结果的利益是什么?这就要看我们指的是公众利益抑或是传媒的商业利益了。若是指公众利益的话,早或晚几个小时知道谁当选总统,分别是什么?等待官方正式结果的公布,公众的知情权受到了多大的剥削?笔者认为,传媒在投票仍未结束前公布结果所带来的公众利益并不大。不要说犯错机会是百份之十至十五,就算是只有百份之一,也不见得值得冒险。

  不过,对一个传媒经营者来说,在商业竞争的环境下,要争取观众,就要突出自己的新闻内容,如争取独家新闻。但总统选举日那有独家消息?结果,传媒的争逐,便很自然的落在速度的竞争上。

抢先速度的竞争

  传媒当然知道要小心核实资料,只是他们也知道,谁有最新消息,谁就可以争取到最多观众。选举战情越紧凑,犯错机会越高,但抢先报道消息的压力也越大。而且,电视网络所采用的是同一个调查的资料,经营者考虑的并不只是自己应不应该公布某项消息,还有其他传媒会不会将消息公布。互联网更让传统报章重新加入速度竞争的行列,他们可以在网站上换上最新版本的文章,如《纽约时报》网站在选举当晚便刊登过二十篇有关选举结果的文章。而一旦一个电视台宣布了结果,其他传媒差不多是没选择了,「以静制动」只会令观众流失。这不是民众智慧的问题,选择提供最新消息的频度,是任何观看直播的电视观众最自然不过的反应。

  事实上,选举当晚,无论电视台怎样犯错也好,他们确实吸引了大量观众。据《纽约时报》在选举翌日的报道,选举当晚收看各电视网络的人数,初步估计是平均每分钟六千五百万,是美国全年的第二高收视(第一是「超级碗」)。而选举迟迟未有结果,也令各大电视网络新闻节目的收视上升。电视台的错误损害了他们的声誉,但公民还是要依赖那屈指可数的几个网络为新闻消息来源。从商业立场来说,传媒大抵没有太大损失。

  难怪一些美国学者对传媒抱悲观的态度。


CNN率先错误公布选举结果,误导全球。


  哈佛大学的Thomas Patterson早在一九八零年便在其著作《The Mass Media Election》中指出,传媒报道选举时过份着重候选人的胜负与竞选策略,将选举只当成一场游戏,忽略了其作为一次有关管治理念及政策取向的对叠的作用。在九三年他再出版《Out of Order》一书,直指传媒只是商业机构,只根据「新闻价值」处理新闻,而对「政治价值」亳不理会。传媒的选举中的角色越重要,只会令选举越缺乏实际内容。这次美国大选的直播报道,可以说是以最戏剧性的手法引证了他的观点。

新闻处理在传媒

  笔者对票站调查不置可否。它不见得能为社会带来特别大的益处。它也许能使市民尽快得知选举结果,但不比等待官方公布优胜多少;它也能搜集选民投票取向以外的意见及态度,但在选举后再进行调查可能更好---至少问卷可以加长,及可以包括没有投票的市民在调查之内,不足的只是难以确定被访者是否真的曾去投票。

  不过,若调查具专业水平,而传媒公布结果的时间和手法是合适的话(如强调调查研究的局限,令调查数字不一定等同正式选举结果),也没有什么理由要禁止其进行。问题不只在于票站调查是否准确,更基本的问题是传媒在处理选举新闻时应以公众利益为前题,从而决定应否及以怎样的方法报道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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