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闻新文化:艺人记者互相唱衰

2002-08-15
艺人与传媒的关系唇齿相依,亦存在矛盾。
「偷影他的新居、车位跟衣柜,多仔细,答案漫长送递!过敏世界每个线索似高买,找真相,全赖有市道庞大,过敏世界每个说法太古怪,找真相,题材毋须根据只须够大。」张学友《过敏世界》
----讲的是传媒因为市场导向,而不择手段。

「头条新闻,只得挖苦与刻薄,又怎可当做话题娱乐。还情愿一周也淡然,一刀两断,不看周刊,但我相当快乐。」陈晓东《淡然一周》
----歌曲对现今娱乐新闻只有负面报导,为了表示不满,宁愿不看,作消极抗议。

「你心地实也太坏,将真相尽变歪。用笔用相,定还是用一己的幻想文章,定还是用你最捻手的中伤。」黄贯中《乜Q报章》
----对缺乏专业操守的时下记者大表不满。

这些近年香港流行音乐的歌词,单看它们,对本地艺人与媒介(特别是印刷媒介----也特别是个别的报纸与周刊----也是指个别的工种,即狗仔队)的关系如何恶劣,如何仇恨,实在毋须多言。

演艺娱乐与传播媒介,这两个本来唇齿相依的行业,如今关系正处于水深火热空前低潮之中,日常纠纷已经毋须导火线,在打破既有行规中,只凭本能做反应的困兽之斗地步,总之是四个字可以概括----叫人沮丧。


艺人与传媒关系恶化

长久以来,人们都相信艺人对社会大众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力,不然政府部门宣传反吸毒、慈善团体劝捐与传媒机构要搞宣传,就不会用上艺人作宣传卖点。他们除了唱唱歌,跳跳舞,讲几句好话之外,究竟对所要宣传的信念与价值,能否身体力行,又了解几多,根本没有人理会。艺人自成一格的影响力,来自他们的知名度与受大众欢迎程度,那是特殊的品牌效应,抽象但实在。

早前,张学友曾就传媒对他与妻子罗美薇的婚姻关系淡化的报导,表示不满。但他在淡出本地乐坛后或嫌迟来的不满,并没对香港艺人跟传媒恶化的关系,带来什么冲击。

其实,由七十年代至今,除了两个人,没有个别艺人能长期高调地挑战传媒机构。

他们一个是成龙,另一个是谢霆锋。前者,由于活动范围不局限于蕞尔小城的香港,不依靠本地传媒提供曝光机会,所以毋须卖帐;后者,则属被动的自卫反应,在连番车祸、官司与轇轕后,与老于江湖经验谢贤父子转战台港两地多日,终于「以退为进」,宣告暂时引退,未尝不是较为上算。


反传媒公信力

艺人唱衰传媒与反宣传,究竟起了什么深远的作用,其实难以估计,但必然不应低估。像「报纸讲(?)?都信」(报纸新闻都值得相信)一语,是娱乐圈语,我多次在电台节目中听见艺人说过,今天已普及至整个社会,连三岁小孩也晓,可见这种反传媒公信力的观念,比诸什么认识传媒的公民教育,更深入民心,叫传统传媒人何等心痛。

九十年代以来,不少艺人相信,传媒只是表面上以新闻自由为幌子,实质是为了吸引无知读者,不择手段,不惜错误报导、捏造新闻的勾当,对跟狗仔队埋身纠缠、祸及家人被骚扰、个人私隐被侵犯、私人活动被偷拍、私人电话被偷录、私人物品偷窃、对艺人进行文化剥削,各式各类的投诉与不满继续,多不胜数,从此多事。

艺人跟传媒打拉据战,有的人单打独斗,驱赶贴身跟踪的狗仔队(如黎明),有限制记者的采访活动(如成龙),有向记者还以不文动作(如陈奕迅),有以肢体动作还击(如陈小春),有跟记者采访车追车(如谢霆锋),有遇来自个别报刊的采访记者即表示杯葛,也有集体抗议。

没有正式统计过,但在记忆中,差不多所有当红艺人,都跟记者有过过节,有关新闻,已成一种独立的新闻模式----「记者原生新闻」,即见报的新闻。如果不是记者虚构或作(凿)大,便是记者是在报导自己跟艺人纠缠时,而衍生出来的事端。如果以「正常」兼「正当」的手法采访,便根本不会出现这宗新闻。例如,有些记者指称艺人动粗打记者的「新闻」,便属这一类。

「记者原生新闻」跟由艺人「创作」的「煲水新闻」(艺人为了宣传而无中生有),充份表现了娱乐新闻的文化特质。


采访自由的界线

当然,话说回头,整体传媒公信力下降,不能只怪走娱乐线的记者,也不能归咎于艺人们日夜唱衰,真正的原因其实更为复杂,它们只是社会转型过程里,其中一台较多人看到的戏。例如,政治圈上演是另一台大同小异的戏,以监察政府为理由,传媒理直气壮。

早前,有记者在针对警察粗暴对记者的记者招待会上,大声说如采访受限制,叫我们(传媒)如何监察你们(政府)。按表面道理而言,传媒行使第四权力,代表民众监督政府,无可厚非,但在日常采访现场,便是套处境戏剧,满是灰色地带,要小心讨论。无论如何,规范与管理,是两件不同的事,社会不应无秩序,新闻也不能没自由,规范宜严,管理宜宽,严宽之间那条界线,却飘忽游离。

政客与官员,视如何跟传媒交往(利用与防范),为政治智慧的重要表现。前中文大学校长李国章出任问责局长,第一件要做的事,是要带同原来的新闻秘书上任。特首曾嘱咐新任问责局长,要跟传媒打交道,这或许\是董建华在过去五年的特殊经验。总之新官上场,每人都有贴身服务的新闻官,随着特区新政治文化的开展,负责新闻管理,与擅于管理新闻的官员的官阶愈来愈高,角色愈来愈重要。

反观,娱乐记者很少会有政治记者的堂皇道理,你可见有娱乐记者或狗仔队跟被狙击的艺人争论何谓新闻自由与大众知情权?许\多新闻记者,更不愿跟他们口中的「娱记」相提并论。
但讽刺的是,愈来愈多娱乐新闻给抽上做报纸头条,也愈来愈多港闻记者采访手法,似足娱乐记者。

娱乐记者对艺人的指控反唇相讥,也只能诉诸利益关系理由,反驳艺人只晓得想要宣传时才讨好传媒,忘恩负义,也不高尚。这其实是奇怪的理由,只能当做抱怨,而不算是新闻学的理念原则。

狗仔队的采访文化,摆\明车马就是非道德主义,打的是死缠烂打,有位就上,全方位的游击战术,要求的不是教育程度、语文能力、摄影技巧或人脉关系;要的只是活动力与服从性,传媒机构视之为「可消耗的资源」,娱乐组常是报馆内是非最多的部门。这种工作,不是人人肯做,就算甘心,也不是人人能做。


反击新传媒文化

九十年代以来,原本一盆散沙的艺能界中人,却多次团结起来联合行动,可见事态严重。为的不再是昔日账灾济贫,或反对黑社会入侵娱乐圈,而是为了应付眼前新崛起的两座大山,一座是翻版,另一座是新传媒文化。

艺人「移山」的手法可圈可点,本身就是传媒研究有趣课题。
打击翻版是持久战,翻版业涉及地区性地下经济的生产关系与管理,对手摆\明犯法,问题只视乎执法当局的政策,与应留缺口还是全力打击的决心,虽是持久战,但仍有理可据,有法可依。但要移动传媒这座大山,则困难得多。何解?

艺人本来是个讲求世故,擅于交际,重视人和的行业。在九十年代以前,演艺中人曾跟本地娱乐记者与编辑关系如胶似漆----皆因有互相利用之处,但今天时移世易。几年来,他们对传媒的新行业文化,接连捱批受辱,连番公开表示不满与鄙视,对传媒不停唱衰,也还以不停唱衰部份传媒,继而跟特别文字传媒划清界线,作为对本身权利不被尊重、利益受侵犯的消极抗议,藉以消消气,减减压。

艺人虽跟娱乐或传媒机构签约,但活动起来,就算经理人或保母陪同,但本质上多是个体户心态,没有团队精神,习惯各自为自己利益打算。

艺人终日在传媒演出,为人宣传,却不等如就擅于现代公关技巧,与管理采访现场之道。一是因为行业文化,二是因为教育程度,三是因为资源问题(不是人人有钱可聘用保镖与公关人员),四是记者始终怕官(背面可大骂董建华,但见面则仍是董生前董生后),但不怕、甚至看不起艺人(当红者较好,不红不黑者最惨情),五是对传媒缺乏应有的认识(例如记者、编辑跟专栏作家工作有何分别)。

传媒是动员一整条生产线,以廿四小时的人力物力,有资讯垄断方式(艺人常说支笔在人家手上)的优势,去针对一个艺人,诽谤官司又是难玩的金钱与时间游戏;艺人要搞一次集体行动,则单是档期与工作时间表,已是一门学问。银幕上艺人可以是万人迷或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大英雄,但现实中,他们只是被传媒狙击的对象,不计谁是谁非,力量悬殊对比早已分明。

另外,艺人常混淆宣传与公关二事,以前他们以为跟传媒及记者的关系,有新电影与新唱片推出时,找记者发发鳝稿、搞搞无伤大雅的煲水新闻那种。总之,有钱使得鬼推磨,艺人自已有价,因此记者也可以被收买。这种流金岁月,早已一去不返。

我不会说今天的记者比以前的同行清高----当然,视乎你对清高的定义,但今天,除非你去买下整家传媒(并非说笑,的确有人如此),否则较难收买个别记者。艺人余下来的应变方法,若不是因为仍有求于传媒,只好投鼠忌器,便是硬撼。但老人家有说,人家是缸琥瓦,你是玉器,胜败早分,硬撼,不过是给人家更多做新闻的机会。

较高明但费力的做法,是借力打力。电子传媒跟艺人关系仍较友好,大抵是不少电子传媒人觉得自己是半个传媒人,定位较接近。也因为色腥煽的题材,因受法律限制,较难在电台电视中表达,于是艺人便多借重电子传媒去澄清、反驳与宣泄报刊所谓错误的报导,报导、纠正,再报导,车轮战般向受众疲劳轰炸。

然而,由于媒体性质不同,效果也不同,于是你一言,我一语,形成了奇异的港式娱乐新闻生态。在回归后,香港混浊的天空下,堆砌出光怪陆离的新传媒与演艺文化,哪究竟是娱乐,还是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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