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香港经验与大陆近期研究发现

2007-06-14
  自媒介素养教育于上世纪三十年代逐渐兴起以来,在世界许多国家已经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运动。香港的媒介素养教育运动自九十年代末兴起,有学者究其原因,归结为九七之后,一方面香港媒介的自我审查危害到媒介公信力,另一方面市场驱动新闻业大行其道,总体上导致了香港的传媒环境快速劣质化,引起公众不满。与此同时,经历了政治过渡期的香港民众公民意识提升,民间组织成为媒介素养运动最重要的推动力量。

本港传媒教育的推动力量

  香港基督教服务处属下教育及训练部门,专门将传媒教育作为服务内容之一。而成立于一九七三年的突破机构,除了出版系列性的媒介素养教育普及读本之外,还为老师和家长设计媒介教育训练课程,为青少年设计工作坊、夏令营,以及网上互动平台和专门开发的媒介教育游戏。二零零一年并得到「优质教育基金」六百万港元资助,专门用来推行「传媒及资讯意识教育计画」。

  成立于一九九七年的明光社关注重点在于「传媒、性文化及社会伦理」。同样也是「优质教育基金」资助,以「拒做传媒奴隶兽,誓做传媒FIT人」为口号,开展公众媒介素养教育活动。同时明光社认为「监查日益污染的传媒」是该社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其网站上,有一个专门的投诉热线,公众若对电视、电台节目、电影、广告、报刊杂志、漫画、光碟及互联网内容有所不满,则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投诉,一是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给明光社,该社甄别若投诉属实,内容会在其网页上刊登,以引起更多公众关心;二是向广播事务管理局投诉;三是直接向各媒介或行业协会如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报业评议会等投诉,所有相关的电话号码都在网站上公布。

  二零零零年,香港传媒教育协会成立,除了来自香港有关高等院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外,其主体成员多来自上述推行媒介素养教育的民间机构,目的在于「教导年轻人如何认识、分析、运用和监查大众传媒,一方面培养他们成为精明和有品味的传媒消费者,另一方面鼓励他们监查和改善传媒,作个既有责任心又有批判能力的公民。」

  由政府部门来推广媒介素养教育的实例在西方并不多见,英国通讯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简称OFCOM)是将媒介素养教育定为主要工作目标的少有个案。与英国类似,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将有限监管与培育公众相结合,从一九九九年开始,为了加深公众对有关广播电视节目规制的认识,着力于进行「媒介识读」推广工作,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家长和学生观看电视节目时的判断力」,以及「请家长参考电视台提供的节目资料为子女选择合适的电视节目。」

  而香港电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在媒介素养推广和公众参与方面,扮演着独特角色。如制作播放媒介素养教育电视节目《点解儿童不宜》,以及电视系列节目《传媒万岁》,帮助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深入了解从媒介机构的运作流程、媒介产品的生产过程到媒介文化的意义和作用等内容。香港电台eTVonline开办的媒介教育网站Point@Media,推动青少年参与媒介内容制作,比如「传媒初体验计画」就是包括青少年录影/漫画作品征集评奖、讲座、工作坊、类比采访等在内的系列活动。

国内的媒介素养研究调查

  近年来媒介素养教育和研究,在中国大陆也越来越引起学界关注。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实证调查,着眼于将媒介素养视为现代社会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份,探究媒介素养概念化,定义不同维度的特征,及其与公众认知、媒介使用、媒介功效意识、媒介参与等维度之间的理论关系。

  研究验证了媒介素养概念是多元的,它由一组反映媒介技能的变数,和对媒介生产知识的了解这两个主要维度组成;其中公众的「追求趣味」与「媒介与现实世界的区别」、「媒介生产知识」和「对媒介偏见的判断」这三个相对严肃的变数,在对媒介素养的贡献上享有同等地位。这一点提醒我们,无论传播学者还是媒介素养运动的推动者,都不能忽视大众媒介使用时的娱乐动机。

  在有关媒介生产知识的问题中(见附表),半数以上受访者回答正确,其中北京公众的媒介知识普遍好过广州。我们注意到,对于那些很难通过接触媒介来掌握的媒介生产知识(如「中国媒介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国家拨款」),给出错误答案的比例要多于较容易通过媒介内容直接了解的知识。由此看来,媒介素养运动强调专门针对公众普及媒介知识,的确十分必要。

  研究发现,个体头脑复杂度对媒介素养能力的形成影响很大,尽管这种认知能力的获取在早期社会化过程中很难剥离媒介的影响,但是研究证实了具有一个相对复杂的头脑确实让人在接触媒介时,能够通过选择,对媒介内容进行具有挑战性及分析性等活跃的阐释,并抗拒或拒绝接受某些内容。认为媒介内容肤浅的人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媒介真实与现实世界的差异,他们消息灵通知识丰富,能够看穿媒介偏见而且鄙视低级趣味,完全可以被视为媒介素养运动的「正面典型」。在对媒介社会功能的看法中,「内容多元」这个唯一与中国大陆媒介主流内涵相悖的因数,在强化公众对媒介的主动识别与批判意识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这验证了媒介素养推动者对于另类媒介在公众媒介素养培育上启蒙意义的推测。

公众的媒介参与功效

  尽管媒介素养的宣导者十分看重以赋权(empowerment)为主要特征的参与式社区行动范式,但研究发现,公众的媒介参与功效意识,对媒介参与意向产生直接正向的显著影响。也就是说,外在的媒介参与功效意识,即公众对自己的媒介参与意愿是否能够得到媒介呼应的预期和信心,直接决定其他们是否会采取媒介参与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看,媒介素养教育所关注的,通过参与媒介最终达成参与社会的目标,其重点就不能仅仅锁定在公众一方,上述变数关系告诉我们,公众是否信任媒介、是否相信媒介会对此类参与行为有所配合,才更能诱发通过媒介达成某种个人或社会目标的参与意向。注意到这一点,无论对于媒介素养运动刚刚起步的中国大陆,还是在香港的进一步深入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本文资料来源于国家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媒介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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