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政司司曾俊华表示,香港已进入结构性财赤年代,认为如果政府发债,是用作大型基建投资项目,等待落成后有长期经济回报,做法并无问题,但若连年发债,用以支付日常开支,以至用「债冚债」,将令库房空虚,并忧虑香港将要借贷度日。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回覆查询时表示,特区政府严守财政纪律,财政预算案已清楚指出,发债所得资金,全数用于投资基础建设及工务工程,包括北部都会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交通基建,以及污水处理厂等,不会用于经常性开支。又指有关项目可带来回报,经济及社会效益,包括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对整体社会至关重要。持续对基建和土地房屋发展的投入,让政府能以公众利益为前提,掌握土地供应主导权。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亦指出,《财政预算案》提出了一套财政整合计划,包括管控公共开支的增速、检视政府基本工程的缓急优次等,经营帐目预计两年后开始恢复收支平衡;至于综合帐目,在未计及发债下,亦会于3年后恢复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