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报纸专栏仍未能发挥「公论」的角色。
大众媒体是所谓「公共文化」(public culture)的主干,一个社群的文化在公共媒体----如报章、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中展示出来,而表现出一种「公共性」(publicness,不是publicity)。这种公共性,顾名思议,是「公共」的,和私人利益无关;它也有一种认同性,因为这种公共文化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处于一个共同的空间和时间,它所引发的「共时性」就是一个社群的人民认同的基础。这一个抽象的观念来自德国哲学家哈贝玛斯(Jurgen Habermas)。关于「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和美国学者安德逊(Benedict Anderson)关于「想像社群」(imagined community)的学说,在学界早已是老生常谈,也引起不少争论。这种学说,在中国和香港是否适用,有待进一步的探讨。此处可以撇开学术理论不谈,且让我先提出一个基本的观念。
欠缺文化精英
香港的大众媒体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一种「公共性」的理念;香港的公共文化,其实就是一种大众文化,它的作用,「是将大众集体无意识深处的渴望、需要、焦虑、困惑、梦想加以投射实现,利用此一形式来形塑目前大众所关怀的日常生活,并以此种方式表现出集体的分享,以及对于文化任务的承担」。以上的这段话引自台湾学者廖炳勇讨论台湾公共文化的一篇文章,也颇适用于香港。廖炳勇又说:「在台湾,这百年来公共文化的发展,无疑是从文化菁英迈向消费社群,自同质性与抗争性高的阶段逐渐迈向去除中心,以及多元化文化消费。」
香港的情况恐怕尚不止此,因为香港本无文化菁英(或曰精英elite)的传统,在英国殖民时代,只有统治和被统治阶层,而现在的「精英」,除了政府官员之外,恐怕也只剩下富豪了罢。最近董建华先生在港大九十周年的餐\会上公开提倡精英主义,其意思似乎指向高等教育训练出来的「职业精英」,是以知识的先进为本位,但似乎也没有提到「文化精英」的问题。然而,媒体的制作和批判,我认为都是文化精英的责任,没有这种精英,如何能建构香港社会的公共文化?
而在香港的官僚系统中,文化是和娱乐联在一起的,不像中国有文化部。所以,简而言之,多年来英国殖民主义在香港的遗产是训练出大批精干有效率的公务员,却没有蕴育出「公共文化」和「公共知识份子」(public intellectuals)。所以,香港的「公共文化」,除了市场消费文化之外,就只剩下政府制定的「文化政策」,推行下的「成果」,却缺少了一种发自社会而又以「公民社会」的公益为理想的公共文化。这种社会上的公共文化,理应由公共媒体建立,但目前的香港媒体却把「公共」视为「通俗」----一切以大众消费为前题,因此引发出不少相关的问题。
公共文化匮乏
问题之一是没有真正的「公共电视台」,而普通电视中的公共性节目也少之又少;即使有,也类似政府的广告,引不起观众的兴趣。
问题之二是也没有以「公共性」为准则和理想的报纸,《信报》和《明报》勉可充数,但内里的公共园地还是太少。香港报纸的特色----专栏----本可扮演这个「公论」的角色,但目前的情况恰好相反:专栏作者各霸一方或各据一块,信笔书来,作家的心目中也无所谓「公共性」。
问题之三是香港媒体大众制造出来的「幻象」大多是炒作出来的,炒作心态蔓延成灾----从楼房和股票炒到新闻。
问题之四是新闻工作者也缺乏自觉和任何公共性的理念或理想,只不过把新闻作为一种「搵食」的职业。老板叫我作什么,我就作什么。
问题之五是:因为缺乏公共性,所以想像中的读者、观众或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必定是低之又低、庸俗不堪。即使香港的大众的确如此(如此则真的自视甚低了!),媒体也没有顾及到当代消费文化本身的多元性,更没有顾及到各种不同的「小众」。
问题之六是:政府负责此方面的有些官员也缺乏一种公共性的认识。其实大众的日常生活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即使是日常生活的文化,应活动于社会中的「公共空间」,不是政府管治得来的。在集权主义的国家,一切生活由政府管治,而在民主主义的地区,政府只不过是制度的一部份,在政府之外,还有与之相等的「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香港当然不是集权国家,但部份媒体仍属公营,一切比照公务员制度办理,如果政策亦复如此,这就把政府和公共这两个不同的领域混淆了。在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里,即使公共媒体由政府建制和经营,它的言论仍然应该是独立的。英国的BBC、美国的PBS,甚至「美国之音」(本是为美国作宣传的机构)皆是明显的例子。
建构想像空间
香港媒体既然缺乏公共性,那么该怎么办?我认为即使现实中没有,也应该提倡一种想像的公共性和公共空间,这一个想像理念的建立,当然需有学理上的探讨,然后再由实践和检验(因此我今春在港大特别开了一门课,就叫作「公共批评」)。即使在经验的层次上----且不谈抽象理论----作这种「公共性」的想像并非难事,从事文字的文化工作者(包括我个人)必然在心目中存有「想像」的读者群,我为谁而写?我想像中的读者是否只善声色犬马,或是对我有所诉求?如果在报刊上写文章不全为稿费或牟利,那么那点「剩余价值」是什么?对这一连串的问题,如果作者略作反思,不难想像出一个公共社群的轮廓,那便是「小众」----我一向是为小众而写----也未尝不失其「公共性」,至少大家可以分享一种共同的兴趣和话题。我又认为香港报纸被作者所霸占;为读者----也可能是将来的作者----开设的园地太少;至少,可以考虑扩大读者投书的篇幅。
视觉媒体(如电视)的想像观众较难界定,一般的方法就是市场调查或抽样问卷,我认为这都是商业性的作法,与「公共」媒体的职责不尽相同。我提倡在作市场调查的同时要反其道而行。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建构出一个想像空间,这个空间是多元的,其对象是各种小众,为这个空间构思或制作出来的节目,绝非为了迎合大众趣味,也绝非曲高和寡,自命清高。英国电视的有些管道皆是为这个想像空间而开设的,在香港实践这个英国模式,当然有其困难,然而,如果香港的电视(不论是有线或无线)仍然固步自封,则真会变成「自我应验」的产物----为「最低贱的共通点」(the 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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