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

电台

热门

X
招标

招标公告 已批准订立的合约公告 GF604 内的一般合约条款 申请纳入香港电台供应商名单 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应商名册的政府部门一览表

检视所有标书
参考编号 招标项目 截止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
暂时并没招标公告



检视已批准订立的合约公告


GF604 内的一般合约条款

请点击以下连结查阅有关 'GF604 内的一般合约条款' 的资讯.



申请纳入香港电台供应商名单

香港电台(港台)备存各种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名单,以供港台发出报价邀请之用。现时尚未纳入名单的供应商,如欲加入港台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可下载「香港电台供应商申请书」,并将填妥的申请书连同一份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副本交回以下地址,以作审核。


香港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21楼 – 物料供应组


(经办人:物料供应主任)




港台将不会收取任何申请费用。有关加入供应商名单的申请及一般报价事宜,可向下列港台人员查询:

助理物料供应主任(一) 电话:3547 1736 传真:3547 1751

助理物料供应主任(二) 电话:3547 1735 传真:3547 1751


港台会审核接获的申请。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经查证后如获港台接纳,即可获纳入在港台相关类别的供应商名单内。至于已获纳入的供应商是否可继续保留在名单上,则须视乎该供应商有否积极回应港台发出的报价邀请,以及在履行已批出的订单/合约时的表现而定。港台有权根据上述因素及有关该供应商的资料,检视其登记资格。此外,港台可随时从供应商名单删除任何一位供应商,而事前无须作出通知和补偿。


获纳入供应商名单后,供应商须

(1) 提供公司的最新资料,如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最新的公司简介、产品及公司的任何其他改变;

(2) 积极回覆港台的报价邀请;以及

(3) 履行已批出的订单或合约。


引致作出规管行动的情况(例如从供应商名单上除名),包括:

(1) 失去联络;

(2) 业务变更;

(3) 业务终止;

(4) 供应商自愿从供应商名单中除名;

(5) 报价回应率低;

(6) 履行合约的表现恶劣;

(7) 违约;

(8) 破产;或

(9) 商业骗案或任何不道德的做法。


如有需要时,港台会通知供应商,就其登记提供的相关类别的货品或服务参加报价。供应商收到港台通知并不表示其将会获批合约,亦不表示其过往履行合约的表现令人满意。就供应商是否适合获批合约,港台会按照报价条款因应每个个案的情况作出评审。


供应商的登记资料可能会向其他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披露。


免责声明:

(1) 港台备存的供应商名单只用作通讯用途(如适用)。任何名单,或港台就供应货品或服务发出的报价邀请均不会导致任何名单上的供应商一方有任何权利或期望,或导致港台一方负上任何责任。港台不会以陈述、申述或保证(明示或隐含)方式,告知供应商有关邀请、通知或任何通知会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2) 在任何情况下,港台均不会因为或就任何供应商未能或延迟接收任何邀请或通知(不论是以电子方式或其他方式传送),或在任何时间从任何名单删除任何供应商名称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向任何供应商负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特别、附带或衍生的损失,以及商业利润的损失、业务暂停、商业资料的损失或其他金钱上的损失,即使港台已获悉可能引致有关损失或损害,不论是基于合约、侵权行为,或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的理由而引致。


(3) 港台发给供应商的任何邀请、通知或其他通讯,(i)如以邮递发出,应于发送日期(香港时间)的下一个香港办公日当作收讫处理;以及(ii)如以传真发出,应于发出之时当作收讫处理,不论供应商实际上有否收讫该等传真。


(4) 本免责声明中英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应商名册的政府部门一览表

有关其他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应商名册的政府部门的资料,请按此连结到政府物流服务署网站参阅「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应商名册的政府部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