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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近日的编辑决定
发稿日期:2021-03-29

 香港电台(港台)的节目必须符合《香港电台约章》(《约章》)及《节目制作人员守则》(《守则》),当中包括有关节目必须持平、不偏不倚及真确准绳等要求,以及遵守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的业务守则。港台的节目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

近年,港台的管理和节目内容引起公众广泛关注。通讯局在过去两年先后裁定港台违反多项相关业务守则,有关个案性质相当严重,亦引发公众关注港台制作节目时的编辑方针、立场,以至节目水平和标准有否受到适当的监察。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于今年二月发表的《香港电台的管治及管理检讨报告》,建议港台应加强编辑管治,制定稳健、透明的编辑流程,以及清楚界定各级编辑人员的责任,强调总编辑及首长级人员的决策角色。

为了加强编辑管理,港台在本年三月起已开始引入全新的编辑管理机制,由处长以及港台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编辑委员会,就具争议性的节目于制作或播出前检视有关节目,切实履行编辑责任。另外,港台亦引入更清晰的上报机制,让节目制作人员在策划节目的初阶,提交计划书予编辑会议审视,让编辑会议可更积极参与及指导制作,以保障节目符合《约章》及《守则》的要求,包括节目必须持平、不偏不倚及真确准绳。

港台的编辑决定属港台内部管理事宜。编辑会议成立以来共抽起了三个节目,分别是《香港故事:疫行者》(原定于3月7日播放的一集)、《议事论事》(原定于3月11日播放的一集),以及《铿锵集》(原定于3月29日播放的一集)。这些节目全部或大部份制作工作已在上段提及的全新上报机制引入前完成,所以不能在制作前加以纠正。这些节目被抽起的最主要原因,是相关节目所选取的议题均具争议性,但未能做到持平、不偏不倚及真确准绳,未能符合《约章》及《守则》的要求。当中有节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及港区国安法等有不准确的描述;有节目可能抵触法例或通讯局的业务守则;有节目只陈述单一方面的立场;有节目纵然有访问不同立场人士,但节目内容绝大部份只侧重某一方立场人士的言论;有节目片面地报导受访者面对的处境,但没有交代事情的前因后果等。

根据《约章》,港台编辑自主,不受商业、政治及/或其他方面的影响,希望各方能尊重港台的编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