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书@2020711】中大赛马会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学院名誉临床教授 余德新
2020-07-11

玉国兄:

很长的一段时间没联系了,新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过去半年蔓延全球,感染人数突破一千二百万,唤起了香港人2003年沙士疫症爆发的回忆,也让我重温17年前我们跨学院跨学科合作,既困难又愉快的经歴。

前几天看到报导,来自32个国家或地区的239名专家学者在评论,呼吁医学界以及相关的国家和国际机构(包括世界卫生组织)认识到新冠状病毒在空气中传播的潜力,并提倡采取预防措施来缓解这种传播途径的潜在危害。找来文章看看,发现玉国兄的名字在草拟该评论的33名科学家名单之中,对香港有学者参与其中感到欣慰!

2003年的沙士疫情,远远比不上这次新冠状病毒肺炎的全球大流行,但当年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的教授与香港大学工程学院的教授紧密合作,调查了香港最大的社区爆发(淘大花园)与最大的医院内爆发(威尔斯医院8A病房),为冠状病毒可透过悬浮于空气中的载病毒气溶胶传播,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我们随后发表的学术报告,加上其他地方学者的研究,终于改变了世界卫生组织与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直不承认沙士冠状病毒可透过空气传播的立场,继而修订了相关的防护指引,使医护人员得到更多的职业保障。虽然过程并不顺利,但我们研究的结果,亦影响了医院管理局往后的传染病控制措施。

既然沙士冠状病毒可透过空气传播,就不应该一开始就排除了新冠状病毒可以经空气传播的可能性,毕竟两种冠状病毒相当类似。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透过飞沫传播理论的一个缺陷,就是假设飞沫只有局限的传播距离,一般是指一到两米,因相信从病患者呼吸道喷出来的飞沫都是大于5微米,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其实早有研究指出人在咳嗽或打喷嚏时,会从呼吸道喷出大量微粒,其大小范围相当广,不按人为划分一定大于5微米,其中小于5微米的微粒,可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其他人可在正常呼吸时,随空气吸入这些微粒,因微粒细小,可直达肺部深处,如微粒带病毒,亦会一倂吸入,引发感染风险。

虽然专家们指出新冠状病毒可经空气传播的证据并不完整,但公共卫生所推崇的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理应被采用,因为有关飞沫及传染媒(如受污染的衣服,器皿,家俱,电梯按钮)传播的证据亦不是完整的。我们必须考虑所有可能的重要途径以减慢新冠状病毒的传播,包括空气传播。

不少人一听到空气传播就会非常不安,认为很难预防,或是要配带更高级的个人防护设备,做成不便和不适,这可解释为甚麽众多国际和国家机构不愿承认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因当前的防疫指南主要着重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而不需要担忧呼吸防护用品的供应。

其实,空气可传播病毒并不意味市民防不胜防,但应该从源头着手。香港很多传染病的专家已经建议过不少防输入病例的方法,这里不再重复。至于减少社区存在的源头,就要靠加强检验有高度感染风险的居民;为进入室内场所的人量体温,要求申报健康等虽然不能百份百保障,但都是可行方法。而且要采取措施降低市民在室内接触感染源的机会,保证足够及有效的通风,增加室外鲜风供应,并减少室内空气再循环,通风系统内可采用高效空气过滤网;自然通风可大幅增加换气量,把空气中可能存在的病毒量,大大稀释,降低受感染的风险。亦要避免过度拥挤,尤其是在公共交通和公共建筑中。

令人担心的是香港最近发生了第三波疫情,而且越来越多人因工作原因受感染。政府及相关雇主本应尽快增强保护有关雇员健康的措施,雇员是指医护、职业司机以至餐饮业员工等等,措施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为他们提供合适及足够的个人防护器具。若有关雇员不幸受到感染,亦应给他们合适的补偿,而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新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为可获赔偿的法定职业病清单。按《雇员补偿条例》第35条,劳工处处长可不时藉宪报刊登的命令,修订附表2,加入新的职业病。可惜,尽管不同背景的工会、团体、议员和专业人士自一月底开始,已先后要求,雇主及保险业的代表也没有反对声音,但政府依旧无动于衷。尽管全球感染人数已经突破一千二百万,而国际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地区因应已有的证据,把新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为可获赔偿的法定职业病,但香港的劳工福利局及劳工处只是不断重覆没有足够数据,说明那些是高危行业,政府的不作为,实在令人感到非常无奈!

最后,在此祝愿香港能顺利渡过大爆发的危机!

                 德新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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