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书@2020704】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
2020-07-04

子明:

你好,谢谢你在彭博电视新闻观看我最近做的两次关于国安法的访问。

国安法的通过在国际上引起巨大回响,西方国家一般认为,中国政府针对香港订立国安法,是在剥夺港人的人权和自由,损害香港的高度自治,破坏一国两制,打压港人。不少港人也有同样的感觉。

 

我一向认为,如要认识世间事物的真相,必须以一个客观、理性和务实的态度来研究和分析问题。社会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在很多因果关系构成的网络中产生和发展的,不能把它简单化。要了解这些复杂的事物和其中不断的演变,必须从一个历史的视野去看,而且不单是看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还要看到国际上的大环境。

 

你和我是小学和中学的同学,在60年代末,我们小学毕业,在70年代我们一起读中学,直至1977年,你到英国留学,毕业后在英国工作,后来移民到澳洲。而我则在1984年开始在港大法律系任教,见证了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 1990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1997年香港的回归,以至回归后「一国两制」的历程。

 

到了2019年底,「一国两制」好像走到了穷途末路,多年来港人和中央政府之间好像出现了恶性互动,互不信任,港人的民主诉求越高涨,中央便越觉得有需要采取措施,防止香港成为一个附属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半独立政治实体,违反当年邓小平提出的「爱国者治港」的基本原则。

 

去年的反修例运动中,更出现「港独」、「时代革命」的呼声,有些港人尝试争取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支持来与特区政府对抗,中央政府认为香港出现了外国势力介入的类似「颜色革命」的情况,恐怕香港成为美国在「新冷战时代」制约中国的崛起的一只棋子,甚至成为西方去颠覆中国社会主义政体的基地。

 

中央政府觉得中国的国家安全已经因为香港问题而面临重大威胁,所以决定由全国人大出手,去堵塞《基本法》第23条长期未能完成立法的法律漏洞,通过国安法的制定在香港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港区国安法定出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但没有追溯力,所以香港市民不用担心国安法会被用作对于以前的行为或活动的所谓秋后算帐。在既往不究的这个前提下,香港社会可以重新出发,国安法为「一国两制」下的「一国」原则以法律方式划出明确的底线,只要市民日后的言行不再跨越这条底线,国安法便无需动用来进行检控和判刑,香港社会也能回复安宁,饱受反修例运动和疫情打击的香港经济便有一线生机,「一国两制」的事业便可以重新上路,我相信这是绝大多数愿意继续以香港为家的香港市民的盼望。

 

我认为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可以理解为中央为「一国两制」的继续实施提出的新的社会契约,就是一个可以同时得到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市民接受和遵守的社会契约,这契约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种最低的义务,就是不要逾越「一国」的底线,不要触犯国安法所定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以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四类刑事罪行,其实这些要求并不太高,也并非过份,愿意接受这些行为准则的香港市民,便能继续在香港安居乐业,「一国两制」中作为「两制」的其中之一的香港的制度、价值和精神,只要不违反国安法定出的「一国」底线,便能够继续存在和发展,中央也会继续支持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特区政府携手合作改善港人的民生。这样的一个社会契约有其合理性和务实性,接受这个社会契约的条款,无损港人的尊严。我们仍可以堂堂正正的生活下去,堂堂正正的做一个中国人,一个家在香港的中国人。

 

子明,几年前我到访你在墨尔本的家,你找出我们中学时代的国文课本,我们朗读出一些我们曾经学习过的古文,你的记忆力非常好,仍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多篇古文,令我佩服不已。虽然我们在港英殖民地长大,但是我们很幸运,仍能学到中国的语言文字和她的历史文化,并以我们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为荣。中华民族在现代史中历尽苦难,到了21世纪初期的今天,才进入小康社会的局面。我们作为香港人,生活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既能享有从西方学到的不少优点,又能继续发扬中华民族刻苦耐劳、默默耕耘、自强不息的文化传统。我相信这便是「一国两制」的优势。但愿国安法所定出的新社会契约,能令「一国两制」的实践转危为安,在去年出了轨的列车能重回正轨,在去年患上的病能逐渐痊愈。这便是我们这些以香港为家的人的谦卑的期望。

 

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弘毅 上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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